“五类车”禁而不止为哪般?
(2014-09-04 09:5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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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焦点评(14-117):“五类车”禁而不止为哪般?
彭澎接受《南方日报》采访
题外话:“五类车”整治多年成效不彰,一是缺乏替代品,尤其是无法通公交的城中村;二是部分群落的生计问题得不到解决,包括残疾人和摊贩。专业市场、城中村、地铁口是“五类车”的主要集聚地也多少说明了它的生存空间性质。前两者只要不彻底改造,“五类车”就会经常出没;后者则是要完善接驳交通的问题。
“五类车”禁而不止为哪般?
2014-09-02南方日报
晚高峰时段,中大布市被“五类车”堵得水泄不通。
南方日报记者
符超军
摄
编者按
“五类车”的非法营运行为严重影响广州市城乡道路交通秩序,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所谓“五类车”,是指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改装(拼装、报废)车。这些车在小地方或是“便民”的工具,但在大城市却是违规的典型和难以治理的对象。
尽管广州市区早已禁行“五类车”,但是近两年广州的“五类车”依然屡禁不止。从今天起,南方日报推出问策“五类车”整治系列报道,调查当前“五类车”现状,把脉“五类车”治理的症结,探寻治理良策。市民可以@南方日报提出自己的好建议、“金点子”。
7月底,广州市十四届人大三十次会议对市政府关于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主要的询问焦点集中在“五类车”的治理、交通配套设施建设等问题上。数据显示,今年1—6月份广州市打击清理了77.6万辆“五类车”。
时隔一个月,“五类车”整治究竟效果如何?连日来,南方日报记者走访了部分“五类车”黑点发现,重拳整治过后,各专业市场、城中村甚至“高大上”的广州塔地铁站,“五类车”依然频繁出没。
专业市场
“这么多人开‘五类车’哪里抓得完”
广州“五类车”76个集中点,恰恰是专业市场、批发市场最集中的地方。超速、超载、逆行、乱穿插变线……连日来,记者走访广州多个批发市场,随处可见电动车和摩托车横冲直撞的身影。
在天河区沙河服装批发市场,运送小包货物的电瓶车淹没在一群穿着蓝色褂子、大汗淋漓的搬运队伍中。“这里的人太多了,车比人还走得慢,‘五类车’比不上搬运工人。”南城批发市场一档主告诉记者,因为沙河服装市场物流发达,每一家货运公司都可以上门收货,市场也有自己管理的搬运队伍,因此“五类车”市场受众较少。“这里没什么地方让‘五类车’等客。即使有,这里协警多,看到了都会赶。”档主分析了“五类车”为何少有的原因。
“老板,白马8块走不走?”“十三行、十三行,还差一个立即走”……记者观察发现,沙河批发市场的“五类车”未成行成市,主要是被这里非法营运的小面包车“挤”出了市场,在每个批发市场的出入口,都有非法营运的小面包车车主在招揽客人。
而在中大五凤布匹市场,则是另一番景象。记者发现,市场绝大多数店铺运送货物仍然使用改装电动车。
8月27日下午4时,记者来到中大五凤布匹市场,在一家店铺门口做了一个粗略统计:一分钟内有40多辆改装电动车和三轮车经过,其中车上都载有货物或者乘客,甚至有车辆将人和货物一起运载。不少“五类车”司机载着乘客在车流中横冲直闯,十分危险。另外,电动车将布匹横置在车前运载,使得本就不宽阔的道路更加拥挤。
“很多厂家出货都要到店门口搬运,但是面包车往往开不进狭窄的市场内,所以都用改装电动车。”布匹市场一名管理人员告诉记者,商场每天人流量达到20万人次,改装电动车运费低廉,需求量非常大。“这么多的人,就算去管,哪里有这么多的警力?”这名管理人员表示,改装电动车非法运营的事情已经是屡禁不止。
在布匹市场不远处的中大地铁站,记者看到整治“五类车”的宣传横幅还挂在地铁站A出口,而横幅下,一辆顶风出没的电动车正在拉客。电动车司机告诉笔者,一天从早忙到晚,能赚到150—300元钱。记者询问这名司机是否担心被执法人员抓到。“一辆电动车也就一千多块钱,抓住了就自认倒霉。这么多人开,哪里抓得完,根本管不了的嘛。”该司机毫不避讳地说。
城中村
搭客仔服务升级
可上门接送
8月29日下午6时半,正是下班高峰期,记者来到天河区上社村上社牌坊入口处,这里距离上社BRT公交站仅有2分钟路程。从上社牌坊走入岗新大街约20米,有一电瓶车上车点,4辆改装电瓶车正在拉客。由于正值下班高峰期,每辆电瓶车都满载离去,一到两分钟就一个班次。记者看到,该种电瓶车有五排座位,每排最多坐4名乘客,司机旁边还有座位可以容纳两个人,总载客量可在20人以上。
“他们上下班都坐这个,上车1元,方便便宜。”据上社牌坊口一商户介绍,上社城中村有很多出租屋,不少上班族住在这里,由于住的地方大多在村子深处,电瓶车便成了他们日常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从早上7时多开始一直到晚上12时都在运营。
随后,笔者上了一辆电瓶车进行体验。该电瓶车运行速度并不快,但摇摇晃晃,加之城中村道路不平整,经常左右摇摆,颠得乘客相互推拉。由于车身两侧是上下车的位置,没有防护工具,乘客也有从这里掉下去的危险。
招摇过市的电瓶车是否合法?“这些都是私人车辆,属于无牌无证非法经营,也是相关部门明令禁止的‘五类车’。”上社荷光西居委会一名负责人告诉笔者,上社村电瓶车由来已久,在其他城中村也存在,但居委会并无执法权,只能引导和监督。她建议记者直接拨打城管投诉热线对此情况进行投诉。“其实,他们(执法部门)也进行过多次查处,但总是死灰复燃。”该工作人员颇为无奈。
即使在非上下班高峰期,“五类车”的踪影也到处可见。中午12时,白云区横沙村村口前,几辆摩托车正停放在阴凉处,载客司机边聊天边等候客人。“很多人在附近上班,他们都是熟客了。”载客司机懒洋洋地说,他们很少主动拉客,村口是固定的上车点。“你也可以留下我的电话,提前打电话约好时间地点,我上门接。”
地铁沿线
广州塔地铁站摩托车照样拉客
作为地铁2号、3号线交汇处,嘉禾望岗地铁站一直是白云区“五类车”整治黑点。早上8时半,笔者步出地铁出口时,就有带着头盔的载客司机上前招揽生意。“去哪里?现在打的很难,我收便宜一些。”不远处,一排摩托车沿路停放,车上均配置了摩托车专用的遮阳伞,服务不失人性化。距出站口400米处,是嘉禾望岗大型公交枢纽站,线路几乎包含了各个方向,乘客步行5分钟便可抵达。
记者以乘客的身份乘坐了一辆摩托车到岭南新世界,2.2公里的路程起先要价10元。“现在正在创文,打得很紧,如果是平时这个价肯定坐不到车。”司机与记者进行了抱怨式的聊天:“今年公安打得很频密,只能拉一个算一个,家里等着开饭呢。”司机说,虽然还没被抓,不过因为有关部门最近经常整治,自己难免担心生计问题。“今年生意差了,也不敢太张扬,风声紧的时候我会晚一点出来。”
嘉禾望岗地铁口并非特例,在地铁2号线三元里、飞翔公园、白云公园、黄边以及6号线沙贝、横沙等地铁出口,都能看到“五类车”身影,其中不少出站处旁就是公交站台。
在广州南边,地铁汉溪长隆站也是“五类车”的集合点,赵先生便是常客之一。“我家夹在两个公交站中间,有时候加班累了干脆打‘摩的’回去,省时方便快捷。”赵先生说,其实地铁出口处就有公交车地铁接驳线,间隔时间在10分钟左右,但从等车时间算起,回家最少需要20分钟。“我坐‘摩的’5分钟就到了。”
而在市中心,“五类车”并没“缺位”。“去哪啊,老板”、“靓女,坐我的车啦”……在广州塔地铁站B出口处,广州塔的彩色霓虹灯正在闪烁,离观光塔入口不到100米处,近10辆电瓶车在路边一字排开,搭客仔冲着走出地铁站的人不断挥手招揽生意。
“这里公交线路少,很难打到的士,东西拿得多,坐这个车最方便。”提着一大袋东西的邓女士住在离地铁口1公里处的某高档小区,平时步行回家需要10分钟。广州塔地铁站附近人流并不算多,当记者询问邓女士是否担心安全问题时,她并没在意:“我们小区很多人都这样,不会有什么事的。”
专家说法
防止“五类车”死灰复燃
要找到合适的替代品
有专家表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最后一公里接驳未完善、公共交通拥堵等问题,市民为了图个方便,因此选择搭乘“五类车”。这客观上为“五类车”提供了生存空间。在巨大利益的驱动下,“五类车”违规营运成为一种比较严重的现象。
广州社科院高级研究员彭澎表示,“五类车”总是死灰复燃,可以把它大致归为三个原因:一是价格便宜,无论载人还是载物,它都比其他交通方式收费更低廉;二是方便,尤其在很多狭窄的城中村里,汽车根本无法驶入,“五类车”就成了最好的代步工具;三是它满足了一些群体的就业需求。有一部分群体由于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当他们看到“五类车”有市场空间,被抓的可能性很小,抓到的代价也不高时,就会选择铤而走险地谋生。
彭澎表示,“五类车”整治已经进行了多年,要彻底地防止死灰复燃,就一定要找到合适的替代品。“在一些已经道路宽阔的城中村里,已经出现了社区便民车之类的公共交通服务。”他说,这些服务出现后,非法经营的“村巴”正在慢慢消失,因为大家都知道公交车比私车更加安全。这就要求政府在整治“五类车”的同时,也要做好“替代品”详细规划。
广州市人大代表田子军此前建议,广州要向香港学习,大力发展微循环公交,覆盖范围应在半径300米—500米,班次应在5分钟内,努力提高广州的公交覆盖密度来根治“五类车”问题。
链接
“五类车”危害
广州警方的调查表明,“五类车”的违法运行存在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危害一:交通违法行为突出。主要表现为冲红灯、不按车道行驶、逆行、超载等问题突出,严重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
危害二:改装拼装问题突出。部分“五类车”经过改装从事非法营运行为,这些车不具备搭乘人员和货物的安全技术条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危害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由于“五类车”没有相关税费,经营成本低廉,给正常的营运市场带来极大的冲击。
危害四:发生事故无保障。大量“五类车”无牌无证无保险,发生事故后经常逃离现场,受害人得不到赔偿。
危害五:扰乱公共秩序。在整治行动中不少违法人员以暴力和公众利益进行要挟等方式聚众闹事,纠集人员拦路、躺卧车底或到公安机关打砸闹事,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引发其他刑事犯罪。
策划:谭亦芳
撰文:南方日报见习记者
黄玉瑜
詹鹏飞
南方日报记者
郑佳欣
实习生
王伟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