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副主席高峰时段只有周边经验教训杂谈 |
财经周评(13-28):广州为全国提供限行第三种模式
“限外”能否对佛山车辆给予停车费优惠?
2013-04-09
彭 澎
广州昨日出台了《关于对非本市籍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及有关交通配套措施的征求意见稿,拟用20天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作为全国继北京、上海之后第三个限行或“限外”的城市,广州也创出了北京区域限行模式和上海路段限行模式之外的第三种模式,即“区域+路段”错峰限行模式。我认为,其中的一些尝试值得全国其他大城市交通治堵参考。
首先,充分借鉴北京与上海两种模式的特点,综合其优点。北京采用的是工作日高峰时段的区域限行模式,上海采用的是工作日高峰时段的路段限行模式。广州综合借鉴了这两种限行模式的经验,又充分考虑了作为与北京、上海两大直辖市不同的省会城市的交通特点,力图最大限度降低外地车辆来穗日常事务、消费购物等出行需求影响。因此,限行的面积和路段里程都十分有限,毕竟省会与省内城市的联系是北京、上海与周边城市的联系不可比拟的。这对今后全国大城市尤其是各省会城市交通限牌、限行提供了一种新的模式选择或路径选择。
其次,提出共生共存理念,把限行与珠三角一体化联系起来。通告认为广州交通拥堵不仅影响广州人民,也直接影响着整个珠三角城市群的竞争力,影响着全省各地人们到此办公、经商、旅游、消费的效率及切身感受。还直接或间接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给生态环境带来诸多不利影响,更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阻碍了广州协同珠三角地区经济和社会的科学发展。这样就从办事效率、经济损失和生态环境影响等方面把广州交通利益与珠三角和全省发展利益挂上了钩,表明相互间并非零和博弈的关系。这对今后各大城市限行时处理与周边城市的关系提供了新思维、新观念。
再次,强调限牌、限行的有限性,为低碳出行争取时间。通告表示,为缓解交通拥堵、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和改善城市大气环境,以限牌、限行为主要内容的车辆行驶调控是“广州不得已的‘痛苦’选择”。最终都是为广州系统改善交通环境赢得时间和空间,今后要加快推进公交优先战略,通过轨道交通、常规公交、水上巴士、运力投放、站场设施、公交地铁接驳、公交专用道和公交出行指引的增加,提升公交承载力、通达性和综合服务水平,让更多的人们选择低碳出行。广州新型城市化的三大理念是低碳经济、智慧城市、幸福生活,并把公交优先作为长期发展战略。因此,限牌、限行并非长远之计,这也为大城市交通拥堵治理提供了路线图和程序表。
最后,以“小范围、短时段、设过渡期”的方案,减少限行的负面影响。除了不全市域限行,尽量缩小范围;不全天候限行,尽量缩短时间之外,还专门设置了限行过渡期,过渡期内以教育劝返为主。这样可以将非本市籍车辆可能产生的不满减小到最低程度。另一方面,作为制度安排,制定了七大限行配套措施,为周边地市居民往来广州提供方便。如今年计划再新增1400辆出租车运力;计划提供36个便民换乘停车场(拥有泊位数约2.4万个);提升公交接驳服务,新开完善30条进城线路;设立四个层级分级设置预告标志和禁令标志,为非本市籍车辆换乘停车提供合理、连贯、清晰的标识指引;因医疗救治等紧急事件可凭当天的相关医疗单据、凭证等证明材料,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诉或行政复议撤销违法处罚;通过听证、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等方式使决策公开化等等。尤其是限行汲取了限牌的经验教训,决策慎重、广泛征询意见,这为大城市交通治理提供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范例。
总之,广州交通治堵总体方案有30大项内容,限牌、限行并非全部措施,只有系统、综合治理,交通拥堵才能缓解。而即使通告的限行方案也非尽善尽美,如限行区域和路段的划分可能还要多听取各方面意见。七大配套措施中,仍然对广佛同城化考虑得不够,如换乘停车可否对佛山乃至珠三角车辆给予停车费优惠,毕竟珠三角实行了年票互通,对等优惠应该考虑。当然,最根本的还是要加快公交、地铁等建设,这才是长远之计。
(作者为南方民间智库专家委员会副主席)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