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水电费疯涨 专家建议加强监管
(2012-07-27 23: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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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澎出席大洋网《民意圆桌会》
城中村水电费疯涨 专家建议加强监管
2012年07月25日
广州实施阶梯水价、电价新政后,城中村的水价、电价也“水涨船高”,疯涨的水电费谁来管?昨日上午,广州市社科院高级研究员彭澎、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沈涛与大洋网首席评论员万庆涛做客大洋网《民意圆桌会》。彭澎提出,针对出租屋市场疏于监管的现状,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出手,而沈涛表示,从长远的角度考虑,可向出租者颁证,必须持证才能出租。
城中村水电价飞涨
记者了解到,广州供电局对未能执行“一户一表”的城中村用户定义为合表用户,执行阶梯电价后合表电价为0.647元/千瓦时。针对总表用户,市自来水公司规定此类用户的水价执行一级水价,即1.98元/立方。不过事实却是,自实施阶梯水价、阶梯电价新政后,在城中村,水价、电价执行的却是另一套标准,不少城中村的水价为5元~10元/吨,电费高达1.5元/度,此前曾有网友报料说,他一个人居住,每月高耗电的机器仅有一部空调,但是需要付的电费却是500多元。高额的水价、电价让城中村租户不堪重负。
“城中村涨水电价须报批”
彭澎认为,城中村这样的水、电收费实在太过离谱。他表示,城中村以前的基础设施,管网建设前期投入可能是村里面自己负责,但是电、水却是城市供应的,应该按照有关阶梯电费和水费进行收费。彭澎提议,每个出租单元单独核算该部分的费用,在阶梯水价、阶梯电价基础上提出价格上浮的申请,并上报物价部门批准。根据各单元上交的申请报告,物价部门进行核准,并公布上浮幅度,“在广州居民水电价基础上,价格适当上浮5%~10%,上限是10%。”
建议今后实行凭证出租
针对出租屋市场疏于监管的现状,彭澎认为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出手,“物价部门、供水供电部门、出租屋管理中心的角色都不能缺失,其中出租屋管理中心是抓手”。
沈涛则提议,“从长远的角度考虑,可以向出租者颁发许可证书,出租者申请经营执照,有关部门核准其是否符合条件,经核准合格者方可持证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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