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传诵千年的爱情——苏轼与第二任妻子王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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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闰之,苏轼的第二任妻子
王闰之是王弗的堂妹
王弗堂妹王闰之,比苏东坡小11岁,王弗逝去3年后嫁给苏轼。在苏轼58岁时逝世,得年46。
王闰之(1048—1093),北宋眉州青神(今四川眉山市青神县)人。王闰之出嫁之前,家中称其“二十七娘”。性格温顺,知足惜福。
苏轼后来在哀悼第二位岳父——王闰之的父亲的《祭王君锡文》中说:
轼始婚媾,公之犹子。允有令德,夭阏莫遂。惟公幼女,嗣执罍篚。恩厚义重,报宜有以。(《苏轼文集》卷六十三)
“犹子”便是侄辈,这说明王君锡是王弗的叔叔,闰之即是王弗的堂妹。“罍”是烧茶的泥罐,“篚”为采桑用的竹筐,这两个字虽是谦辞,却恰如其分地表明闰之的当时的身份:一个擅长炊茶采桑、地地道道的村姑。
出嫁原因
王弗侍亲甚孝,对苏轼关怀备至,二人情深意笃,恩爱有加。可惜天命无常,治平二年五月(1065年)王弗卒,年方27。所余一子苏迈,年仅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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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闰之21岁时,能以11岁的年龄差距,给姐夫做填房,应该是被苏东坡对堂姐的一片深情所感动,同时,还有对苏东坡文采和人品的敬慕。她知道,这样的男人足以托付一生,嫁给这样的男人才有真正的安全感。
其实从苏轼北宋元佑八年 (1093)写的《祭亡妻同安郡君文》中,可以看出端倪:
昔通义君,没不待年;嗣为兄弟,莫如君贤。妇职既修,母仪甚敦。三子如一,爱出于天。(《苏轼文集》卷六十三)
“通义君”为朝廷后来对王弗的追封,“没不待年”,说明在王弗去世尚不到一年,苏轼和闰之的婚事便已定下。这样做目的很简单:惟有闰之作为继室,王弗所留下的幼儿苏迈才会得到精心呵护。果然,闰之纯厚贤惠,对姐姐的儿子和自己后来所生的苏迨、苏过,“三子如一”,皆同己出,给予无微不至的关怀,这一切都让苏东坡很感动。苏轼不久便重新有了和谐、美满的家庭。
虽然她在才学上不如她的堂姐王弗,但她是与苏东坡风雨同舟不离不弃的患难夫妻。她对苏东坡嘘寒问暖,照顾最多,陪苏东坡的时间最长。
王闰之嫁苏轼时已经21岁。根据宋代礼仪,“女子十四至二十”,如果不是丧服在身,“皆可成婚”。从苏家的八娘16岁嫁给程之才、王弗16岁嫁给苏轼、史氏15岁嫁给苏辙来看,眉山女子,出嫁时多在十五六岁之间。那么,闰之为何21岁还待字闺中呢?
原因只能有一个:将闰之嫁到苏家接替堂姊,给苏轼当继室,这桩姻缘,极有可能是王弗在病危之际作出的安排。否则,苏轼身为两中制举的“天子门生”、从六品的直史馆官员、被欧阳修多次公开宣称为未来的文章宗师,不可能去娶一名韶华已逝的村姑。
名字由来
“闰之”这个名字,显然是苏轼给取的,她出生于庆历八年闰正月,“闰”的字面意义就是不期然而然地“增多”,对于苏轼来说,中年丧妻,只好无奈地给孩子找个继母,也与“闰”字吻合。
苏家的女人与当时社会大多数女性一样,都没有正式名字。苏轼祖母称史氏,母亲也只叫程夫人,而苏辙的妻子一辈子安于“史氏”之称,惟有苏轼的两个夫人和侍妾王朝云,都和男人一样,拥有自己的名、字,这在当时是很少见的。从这一点来说,嫁给苏轼这样一位大文人,是她们莫大的幸运。
不仅如此,闰之比王弗更进一步,有了自己的字:季璋。由此可见王闰之在娘家排行老三。
也许给不甚精通文墨的“二十七娘”取字,是在苏轼纳朝云为妾前后,因为朝云跟随苏轼,取字“子霞”;既然侍妾有字,夫人岂能没有?
苏轼娶王闰之时32岁,比王闰之大11岁,尽管老夫少妻,但苏轼常以“老妻”称呼王闰之,既有“相濡以沫、恩爱久长”的愿望,也有不分彼此的亲昵。
与苏轼共同生活的时间
王闰之与苏轼共同生活,从熙宁元年 ( 1068) 到元祜八年 (1093),共计25年。其时苏轼的年龄为33~58岁,王闰之的年龄为 21~46岁。这是苏轼人生起伏最大的时期。王闰之陪伴苏轼从家乡眉山来到京城开封,尔后辗转于杭州-密州-徐州-湖州- 黄州-汝州-常州-登州-开封-杭州-开封-颖州-扬州-开封,“身行万里半天下”,陪伴苏轼度过人生最重要的阶段,历经坎坷与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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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闰之第一次被苏轼在诗文中向外人提起
闰之第一次被苏轼在诗文中向外人提起,便是以贤妻身份。
熙宁四年(1071)十一月二十八日,苏轼抵达杭州,出任通判。第三天,也就是十二月一日,他便去西湖寻访恩师欧阳修所介绍的朋友、孤山诗僧惠思和惠勤。在《腊日游孤山访惠勤惠思二僧》这篇名作里,他非常洒脱地写道:
天欲雪,云满湖,楼台明灭山有无。
水清石出鱼可数,林深无人鸟相呼。
腊日不归对妻孥,名寻道人实自娱。
在宋代,腊日是个公休日,皇上在这天赐给官员医药,平民百姓也互通有无,“闾巷家家互相馈送”。在初到杭州,需与同事、邻里多打交道的日子里,苏轼放弃了人情往来,独自跑到孤山去寻僧会诗,还得意地说“腊日不归对妻孥”,关键是有一个能干的贤内助,对家中和“闾巷”之事全能应对,这样他才得以远离尘世喧嚣,到清静的孤山观水赏鱼,与鸟雀相呼。当时闰之在开封所生的儿子苏迨尚不能走路,苏轼大伯父苏澹的长孙又病故于京城,侄子的遗孀及两个侄孙只好由他们抚养着,老奶妈年纪又大,十几口人的家务,全然交给闰之,苏轼的“洒脱”,实在是一种幸福。
不乏浪漫色彩
苏东坡和王闰之的婚姻是实在的,柴米油盐,充满温馨的烟火味,但也不乏浪漫色彩。苏东坡的好友赵德麟《侯鲭录》记载,苏东坡任颍州(今安徽省阜阳市)太守(1091年8月至1092年3月)期间,元祐七年(1092)正月某日(大约是十五月圆之日),官署聚星堂(为苏东坡恩师欧阳修在此任职时所筑)前,梅花盛开,夜里天空明净,月光皎洁。王闰之对苏东坡说:“春月色胜如秋月色,秋月色令人凄惨,春月色令人和悦。何如召赵德麟辈来,饮此花下?”苏东坡听后,大喜,说:“吾不知子能诗耶,此真诗家语耳!”不会写诗的王闰之,却说出诗意盎然的话,苏东坡召唤两位欧先生(欧阳修之子欧阳棐兄弟)和赵德麟,在梅花树下饮酒。酒酣耳热之际,苏东坡想起妻子的话,灵感突现,吟出一首《减字木兰花》词:
春庭月午,摇荡香醪光欲舞。
步转回廊,半落梅花婉娩香。
轻云薄雾,总是少年行乐处。
不似秋光,只与离人照断肠。
显然,苏东坡化用了夫人王润之所说的“春月色胜如秋月色,秋月色令人凄惨,春月色令人和悦”那一番话中的意思。
王闰之不经意说出的一句话,引发苏东坡对春天和快乐的思考。真正的诗意,来自对生活的真实体验;而简单的哲理,则来自对生活的真实感悟;王闰之远胜于那些为赋新词强说愁的人。
只有爱一个人时,其一言一行才会妩媚有味,诗意盎然;否则,就会充耳不闻,视若无睹,即使听见看到,也是味同嚼蜡。其实,同样的诗意,前人诗歌里早就已经出现过了。例如,王昌龄《从军行》“撩乱边愁弹不尽,高高秋月下长城”,李白《古风》“虽照阳春晖,复悲高秋月”,杜甫《赠王二十四侍御四十韵》“晓莺工迸泪,秋月解伤神”,元稹《春月》“春月虽至明,终有霭霭光。不似秋冬色,逼人寒带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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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眼中的闰之
第一次通判杭州时:
少年游·润州作
去年相送,馀杭门外,飞雪似杨花。今年春尽,杨花似雪,犹不见还家。
对酒卷帘邀明月,风露透窗纱。恰似姮娥怜双燕,分明照、画梁斜。
苏轼思念闰之,却从闰之的角度写思念自己,这种代言体虽是传统写法, 却别有情趣。因为代言体一般所代的对象是歌儿舞女, 而本词所代的对象是深爱自己的妻子,旧瓶中装 了新酒。这是与同类词最大的区别, 曲折深婉地抒发了对闰之的深切思念 ,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和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这种对妻子的夸赞在重阳节写的一首诗——《明日重九,亦以病不赴述古会,再用前韵》里更为明显:
月入秋帷病枕凉,霜飞夜簟故衾香。
可怜吹帽狂司马,空对亲舂老孟光。
不作雍容倾座上,翻成肮脏倚门旁。
人间此会论今古,细看茱萸感叹长。
苏轼后来在给好友王巩的一首诗《次韵和王巩六首•之五》中,给爱妻闰之以更高的评价:
平生我亦轻余子,晚岁人谁念此翁。
巧语屡曾遭薏苡,廋词聊复托芎藭。
子还可责同元亮,妻却差贤胜敬通。
若问我贫天所赋,不因迁谪始囊空。
“元亮”是隐逸诗人陶渊明的字,陶渊明在归耕田亩时,曾作《责子诗》,告诫儿子们不要懒惰。苏轼这两句诗,前面是点缀之词,妻子非常贤惠,才是他所标榜的。
“敬通”是东汉大鸿胪冯衍的字。《后汉书》称冯衍“幼有奇才,年九岁,能诵《诗》”,“博览群书”一词,就出自对他的评价。冯衍学问、人品都好,更讲究气节,遗憾的是他娶了个特别悍妒的妻子,终生牢骚不断,甚至给小舅子写信,要求将老婆休掉。正因为此,《世说新语》的作者刘义庆才自嘲说,我与冯衍冯敬通相比,有三点十分相同:一是为人慷慨,有高风亮节;二是刚直敢言,不为世俗所容;第三就是屋里头有个厉害的老婆,家道坎坷。苏轼也喜欢无事自嘲,夫人若有一丝专横,他早就像刘义庆那样叫苦了,“妻却差贤胜敬通”一语,说明实在无可挑剔,自己这辈子比冯衍幸福多了。
有趣的是,苏轼在诗后还写下这样的自注:
仆文章虽不逮冯衍,而慷慨大节乃不愧乃翁。(冯)衍逢世祖英睿好士而不遇,流离摈逐,与仆相似。而衍妻悍妒甚,仆少此一事,故有“胜敬通”之句。
苏轼生性狂放豪纵,只有像闰之这样贤淑的女人,才能给予他更多的自由,才容得苏轼将自幼生在歌台舞榭的时尚女子朝云收在身边,并与之终生和睦相处。也许王弗深知堂妹性情豁达、任劳任怨,才在临危之际特意安排她来照料自己不善理家的丈夫和幼小无依的儿子?
历经“乌台诗案”“黄州贬谪”
王闰之陪伴苏东坡,经历了宦海的大起大落,他们共同生活的25年间,历经“乌台诗案”“黄州贬谪”。在经济最困难的时候,她和苏东坡一起采摘野菜、赤脚耕田,变着法子给苏东坡解闷。当时,苏东坡处于生命中的最黯淡时期,王闰之随他辗转漂泊,无怨无悔。她性格柔和随顺,随遇而安,与苏东坡的乐观旷达相互映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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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台诗案”发生后,在湖州被逮的恐怖时刻,王闰之曾哭得昏天黑地,苏东坡苦笑着对妻子说:“子独不能如杨处士妻,作一诗送我乎?”王闰之“不觉失笑”。
《 题杨朴妻诗》:真宗东封还
,访天下隐者,得杞人杨朴
在《黄州上文潞公书》的事后追述中,王闰之的形象亦栩栩如生:
“轼始就逮赴狱,有一子稍长,徒步相随。其余守舍,皆妇女幼稚。至宿,御史符下,就家取文书。州郡望风, 遣吏发卒,围船搜取,老幼几怖死。既去,妇女恚骂日:‘是好著书,书成何所得,而怖我如此!’悉取烧之。比事定,重复寻理,十亡其七八矣。”
王闰之文化不高,有时不理解丈夫的追求和遭遇,看到丈夫因书获罪,她迁怒于丈夫的书稿,情急之下将招致灾祸的诗书“悉取烧之”应该属于正常反应,完全在情理之中。王闰之是一个典型的传统家庭妇女。苏轼“乌台诗案”被捕入狱,王闰之惊怖之下,担心那些小人还会从诗文中找出苏轼的罪状,于是把苏轼的诗稿焚毁。这件事也成了千百年来喜欢苏轼的人们心中一个永难弥补的遗憾。
尔后不久在御史台狱留下绝命诗,诗中(《予以事系御史台狱,狱吏稍见侵,自度不能堪,死狱中,不得一别子由,故作二诗授狱卒梁成,以遗子由,二首》),作者牵挂的除了弟弟, 就是老妻王闰之:
柏台霜气夜凄凄,风动琅珰月向低。
梦绕云山心似鹿,魂飞汤火命如鸡。
额中犀角真君子,身后牛衣愧老妻。
百岁神游定何处?桐乡应在浙江西。
《后赤壁赋》中的王闰之
在黄州,著名的《后赤壁赋》 同样有闰之体贴周到的身影:
“是岁十月之望,步自雪堂,将归于临皋。二客从予,过黄泥之坂。霜露既降,木叶尽脱。人影在地, 仰见明月。顾而乐之,行歌相答。已而叹日:‘有客无酒 ,有酒无肴,月白风清,如此良夜何?’客 日:‘今者薄暮,举网得鱼,巨口细鳞,状如松江之鲈。顾安所得酒乎?’归而谋诸妇。妇日:‘我有斗酒,藏之久矣,以待子不时之须。’于是携酒与鱼,复游于赤壁之下。”
我们今天得以欣赏流传千古的《后赤壁赋》,其实包含了闰之的功劳:“我有斗酒, 藏之久矣,以待子不时之须。”闰之的细心周到,为苏轼夜游赤壁提供了不可缺少的助兴之物。这是一份妻子的爱 ,从这份爱中甚至能让人隐隐约约感受到母爱的体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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闰之的性格柔顺贤惠
王闰之性格柔顺贤惠。在黄州苦涩艰辛的岁月中,有贤妻如此,对苏轼来说是一种大安慰。
贤淑决不是盲从,更不等于逆来顺受。闰之跟随苏轼16年,历经杭州、密州、徐州、湖州官任,共同遭受责居黄州的生涯,后又从朝廷到州郡,再由州郡回朝廷,几起几落,颠沛流离,但她在苏轼的生活中,决不是可有可无之人。请看下面一例:
苏轼刚到密州当太守时,正值天下大旱,蝗灾四起,百姓饥馑,民不聊生。苏轼到任伊始,便投身灭蝗,接着扶困济危,沿着城墙拣拾弃婴,最后与百姓一道挖野菜,度饥荒,几乎到了身心交瘁的地步,偶尔在家里发点脾气,对孩子说话声音大些。是可以理解的。苏轼有首《小儿》诗,就记载着家中发生的一件小事:
小儿不识愁,起坐牵我衣。
我欲嗔小儿,老妻劝儿痴。
儿痴君更甚,不乐愁何为?
还坐愧此言,洗盏当我前。
大胜刘伶妇,区区为酒钱。
这个小儿应是闰之在杭州生的苏过,当时仅4岁,见到父亲从外面回来了,在他面前牵衣哭闹,大概是想要点好东西吃。苏轼又累又饿,也许是刚刚挖完杞菊、拣罢弃婴,身心交瘁,于是就发了脾气。所谓“儿痴君更甚,不乐愁何为”,是记述闰之的话,你怎么比他还任性?回到家就生气,干嘛不找点乐子呢?"既有责怪,又有怜爱,还有对丈夫、儿子的双重关怀。苏轼听后正有所感愧,接着她就给丈夫洗净茶盏,砌上新茶,或许是端上苏轼喜欢的密州“薄薄酒”,用融融暖意让丈夫回到家庭的温馨之中。此时苏轼除了自责之外,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大胜刘伶妇,区区为酒钱”,说的是另一个故事。晋代名士刘伶是个酒鬼,家里只要有点钱,就被他拿出去买酒喝。为帮他改掉酗酒的毛病,刘夫人常把酒给藏起来,甚至“捐酒毁器”,把酒泼掉,酒器砸了,弄得刘伶在家里只好整天说谎、骗酒喝。苏轼认为闰之的德行,大胜于刘伶夫人,爱而不溺,怨而不肆,像这样惟妙惟肖的诗,这样真真切切的生活感受,是对闰之最好的赞颂。
在王闰之过生日之际,苏轼放生鱼为她祈福,并作《蝶恋花》纪事:
泛泛东风初破五。江柳微黄,万万千千缕。佳气郁葱来绣户,当年江上生奇女。
一盏寿觞谁与举。三个明珠,膝上王文度。放尽穷鳞看圉圉,天公为下曼陀雨。
膝上王文度:东晋王坦之。太原晋阳人,王述之子。《世说新语》载其父溺爱,长大犹置膝上论事(比如将女儿嫁桓温儿子事),故有“膝上王文度”称爱子的俗语。
词中“三个明珠,膝上王文度”,是赞美她对三个儿子都一视同仁,疼爱不分彼此。王闰之和王弗的家乡都是眉州青神,那里江山秀美,岷江穿境而过。在漫天曼陀花雨中,山岭青翠,碧水孱湲,佳气葱郁,生于江畔人家的王闰之,在苏轼眼里,就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子。
在《与章子厚书》中, 还为后人留下了闰之另一个难忘的侧面:“……昨日一牛病几死。牛医不识其状,而老妻识之,日:‘此牛发豆斑疮也,法当以青蒿粥啖之。’用其言而效。”闰之的干练在此得到了传神的再现。在黄州的艰苦岁月,是闰之的体贴、周到、能干,使苏轼度过了危机, 因而才有苏轼对闰之"子还可责同元亮,妻却差贤胜敬通"的由衷称赞(《次韵和王巩六首》之五)
苏轼在黄州生活困窘,在东坡之下,种了五十亩稻田,养了一头牛。有一天,牛突发重疾。可以想象,五十亩稻田就靠这头牛来耕种,现在这头牛不行了,苏轼急得要命,请来面诊的牛医也识别不出牛病的症状,束手无策。这时,能干的“老妻”药到病除,挽救了那头极为宝贵的“生产力”。
与王闰之合葬
王闰之陪伴苏轼经历了宦海的大起大落,经济最困难时,和苏轼一起采摘野菜,赤脚耕田,变着法子给苏轼解闷,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女人也没能和苏轼走到最后,在和苏轼一起度过25个春秋之后先苏轼而去了。她去世时,葬礼极为隆重,苏轼痛彻肺腑,写了祭文,承诺“唯有同穴,尚蹈此言”。10年间,王闰之的灵柩一直停放在京西的寺院里。苏轼死后,弟弟苏辙将其与王闰之合葬,满足了哥哥的遗愿。
《祭亡妻同安郡君文》
妇职既修,母仪甚敦;三子如一,爱出于天;从我南行,菽水欣然;汤沐两郡,喜不见颜。……
我曰归哉,行返丘园。曾不少许,弃我而先。孰迎我门,孰馈我田?已矣奈何!泪尽目乾。旅殡国门,我少实恩。惟有同穴,尚蹈此言。呜呼哀哉!
苏轼写给王闰之的祭文,内容比写给王弗、王朝云的墓志铭丰富得多,对王闰之一生做了真实而客观的总结。
首先,一视同仁地对待三个儿子——“三子如一, 爱出于天”。这对继母来说尤其重要,对子女的爱不分彼此、没有厚薄,是维持家庭和睦的保证,而有一个和睦、温馨的家庭,既可屏去外界的风浪,又能给“出没波涛”的时代弄潮儿苏轼带来安谧和温暖。
其次,对生活的甘苦处之怡然——“从我南行,菽水欣然。汤沐两郡,喜不见颜”。闰之虽然出身农家,却具有大家风度,无论苏轼贬居黄州,还是后来飞黄腾达,面对天翻地覆的生活境遇,闰之却不改声色,处之泰然。牛衣耕织,从不埋怨,锦衣玉食,也不惊喜。
第三,夫妻回归故园心结不能实现的悲痛:“我日归哉,行返丘园。曾不少须,弃我而先。孰迎我门,孰馈我田。已矣奈何,泪尽目干。旅殡国门,我实少恩。惟有同穴,尚蹈此言。”回归故园是苏轼一生的心结,特别是在元佑后期,贾易、朱光庭、赵挺之等出于私人恩怨、个人权利考量无端攻击苏轼,更坚定了苏轼早退、回归田园的意愿。但究竟是回眉山老家,还是去常州定居,苏轼其实是犹豫的。元佑七年(1092年)三月,东坡由颖州移知扬州,他的学生晁补之为扬州通判,以诗来迎。他在《次韵晁无咎学士相迎》 诗里说:
少年独识晁新城,闭门却扫卷旆旌。胸中自有谈天口,坐却秦军发墨守。
有子不为谋置锥,虹霓吞吐忘寒饥。端如太史牛马走,严徐不敢连尻脽。
裴回未用疑相待,枉尺知君有家戒。避人聊复去瀛洲,伴我真能老淮海。
梦中仇池千仞岩。便欲揽我青霞幨。且须还家与妇计,我本归路连西南。
老人饮酒无人佐,独看红药倾白堕。每到平山忆醉翁,悬知他日君思我。
路傍小儿笑相逢,齐歌万事转头空。赖有风流贤别驾,犹堪十里卷春风。
苏轼在诗中对自己的弟子说,这种大事必须征得闰之的同意,可见闰之在他心目中的地位。苏轼对“老妻”的那份信赖和倚重,已超越寻常的夫妻爱恋,升华为对母性的眷恋。当时东坡已在常州买下田地,由长子苏迈料理。闰之想回老家眉山、青神,这也是苏轼一生的企望,两人遂达成默契,那就是退出官场、回归故里。故里留有他们童年和青春时代的美好回忆,有他们熟悉的人、熟悉的山水……元禧八年(1093)八月一日,闰之在汴京染病去世,面对先己而去的闰之,夫妻生不能同归,“惟有同穴,尚蹈此言”。作者的悲痛真实而感人,其美学张力与《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西江月》(玉骨那愁瘴雾)一样具有震撼人心的魅力,显露了苏轼深藏在内心深处对闰之的依恋之情。
苏辙也为闰之特意写了两篇祭文:《祭亡嫂王氏文》《 再祭亡嫂王氏文》。《祭亡嫂王氏文》 最能代表苏轼家族对王闰之的评价:
“兄坐语言,收畀丛棘。窜逐邾城,无以自食。
赐环而来,岁未及期。飞集西垣,遂人北扉。
贫富戚忻,观者尽惊。嫂居其问,不改色声。
冠服肴蔬,率从其先。性固有之,非学而然。”
——苏辙《栾城后集》 卷二十一
苏辙对闰之给予了极高的评价,最后也是苏辙将苏轼与闰之安葬在一起。苏轼与闰之虽然没有“同归”家乡眉山, 但至少在异乡实现了“死同穴”的遗愿,为人生画了一个不太圆满的句号。
爱之至深
王弗与苏东坡之间的感情有一种中国传统家庭夫妇的主流意识,是一种正统的爱情。王闰之对于苏东坡来说应该是爱情和家庭两种意识的合力化身。
王闰之既是王弗在苏东坡生活中的替身,同时也是苏东坡能得以安然度过25年跌宕起伏人生的一个最有力的支持。所以,苏东坡对她既有爱情又有患难与共的感情,可谓爱之至深。
王闰之和王弗的家乡都是眉州青神,那里山川秀美,岷江穿境而过,在漫天的曼陀花雨中,碧水潺潺,林木葱郁,仙气逼人,生于江畔人家的王闰之,在苏东坡的眼里,就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子。而风雨同舟,不离不弃,则展现了王闰之对苏东坡无价的人间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