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哥鲁院杂谈:核心问题(不断添加中)
(2012-04-11 18: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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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前几天同学海田请我看舞剧《格萨尔王》,是成都军区战友文工团新排的舞剧。场面宏大,人数众多,有上百人吧,完全可以说是一场视觉上的盛宴。导演对这台舞剧有许多的想法,比如把杂技溶进来,两个主要演员演出途中凡出现打斗的场面,都换成杂技演出,让人物充分动起来,尽可能地吸引观众。
但有一个核心的问题,他们没解决好。《格萨尔王》这个民族英雄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印象中应该是那一种身体强壮,满脸胡茬或者胡子的人。但是演舞剧的人身材都偏瘦,身杆都苗条。这个一号主人公也是那么个挺秀气的男孩子,他来扮演格萨尔王,尽管很迈力,但怎么看怎么都不象一个英雄人物,再加上脸上涂着各种颜色,有一忽间,我就觉得台上正在孙悟空。
后来我们班集体看王晓鹰的《理查三世》,这个话剧导演王晓鹰也有许多想法,他把京剧给溶进来,把一些民俗的段子也溶进来。他的想法大概一是想传播中华传统文化,另一个让剧更好看,吸引观众的眼球。这些都可以理解,任何文化的传媒都应该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
但他恰恰忽略了一个核心问题。话剧中的生活逻辑问题。文中有两处给人感觉非常别扭,一个是理查三世杀了前王然后向王后求爱时,大概只有五分钟的时间,王后即由痛恨转为爱,非常勉强,根本不可信。二一个是结尾时,王导多次让人物重复一句话,“一匹马,一匹马,我愿用我的王国去换一匹马。”最后还打出了条幅,想起到画龙点晴的作用。但该剧中从没有关于马的铺垫,连一个马字也没有提过,或者有动作表示过。两个人的打斗,你拿刀他拿枪,打了两下,把理查三世打倒了,然后他就喊这句话。缺乏了生活逻辑,再怎么喊也是白喊。如果有铺垫的话,这儿喊一句就行了。
还是核心问题。
《红楼梦》是大家非常爱看的一本书,为什么百看不厌呢?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解释。但就我来说,我觉得有两个,一个是人物形象塑造出来了,活灵活现的,二一个是塑造出了中国传统文化下的特有形象。每个国家都有不同的文化,不同的文化下有不同的人,不同的做事方式。而塑造出有时代精神的,具有中国特有文化下的人物形象,这是小说的核心所在,过去是,现在是,只要有小说存在,塑造形象就永远第一位的。
再看看我们记得的那些名著吧,无一不是我们记住了其中的人。如果写小说,抛开了这一点,或者能受到评论家的好评,但是永远得不到读者的认可。
还有一个可以给这个论点旁证的是:某某这个大评论家给我们讲课时推荐了几本他认为是最好的书,结果没有一本是我们喜欢的。里边有他说的,主题啊、人性啊、厚重呀、社会责任感这些东西,但恰恰是人物形象不够鲜明,或者说塑造出来的不是中国特有的形象。
小说在于塑造形象,所有的一切故事都是为这个前提服务。
这一段在鲁院,听了不少的课,看了不少的书,但是,越学习越不会写作,越看别人的,越不敢写作。
有朋友说,这可能有个讲究,是灌得太猛了,一下子消化不了,等过一段时间才能消化的。
还有朋友说,别管他们的,写自己的,走自己的。只有走路了,当我们走过去,看看我们的身后或深或浅的作脚印,那就是路。
《三言两拍》中我对一个小说影响特别深,“赵太祖千里送娇娘”,本来赵太祖历尽千辛万苦把娇娘送到了家,可是最后这个娇娘却自杀了。细究来,其实有一种必然,出乎意料,但却在情理之中。用中国传统话说是写出了两人的性格,个性使然,用现在流行的话说,是写出了人性,所以说,个性与人格在某一点上是相同的。
还有一篇小说,是刘庆帮的小说《神木》,他个人觉得这个作品好,大家也觉得这个小说好。其实好就好在他作品中写了两个坏人,两个唯利是图的人,两人谋财害命的人,但在最后面对一个前来寻母的学生娃的时候,坏人中的一个人出现了犹豫,他寻找各种借口,不愿意一下子把这个小伙子弄死,找各种借口延缓小伙子的性命。这点特别好,用我们传统的话说,是塑造出了人性格的多面性,用流行的话说,是写出了人性的多面性。
我们和许多作家都面临的问题就是怎样把作品写得更深刻?
我说的还是要从人性方面进行突破,也就是说,小说看着是写事的,实际是写人的。上面的两个例子,就是我印象深的两篇小说,先前没想过,现在想来,还是他们写出了人性。故事只是个载体,是个架子车而已。
这样看来,超越倒是超越了,只是艺术或者给画是什么就没有个真正的定义了。
我在想;当什么都成为艺术的时候,什么也就都不是艺术了。
这就象是体育运动,任何运动都有人有限制,比如说足球只能用头与脚,蓝球只能用手拍,没有一个球类可以用得上所有的身体器件。也许艺术就是这样,中国俗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正是说的这个道理。
看来超越是个假命题。
周天,衣向东老师约我们,下周一王祥夫老师要来,这些都是我喜爱的作家,和他们交往,但愿也能提高我的小说创作水平吧。
而切入点的选择也是一个人积累的过程,是一个人对事物对人性的观察透否的标志。
刘庆帮给学员讲课,要求写个人熟悉的生活,举例说,他写得最拿手的是农村生活与煤矿生活,农村是他长大的地方,煤矿是他生活的地方。写起来相当顺手。
但毕飞宇讲课的时候,却多次提到了他写的一些小说并不是他熟悉的生活,象这次的推拿,象农村那些生活,还有《青衣》,他对这些生活都不熟悉。这至少给我们提供了小说的另一种写法,小说也可以写个人不是很熟悉的生活。
那么二者谁说得对,谁的话更有参考价值呢?
我觉得二者都对,主要的区别在于两个人的侧重点不同,刘庆帮是个传统作家侧重于生活场景描写,生活细节描写,以增强读者的阅读场面感与真实感。而毕飞宇侧重于心理上的真实,在他那里,具体主人公的生活只是个大的背景而已,他更注重的是心理活动的独特性与真实性的描写。以此来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
结果,两人在写作上的侧重点不同而决定的。
这几天闲着,看了三个小说:
其一的是梅驿的《脸红是种病》,写一个教授想找个脸红的女生,结果找了三个,发现各有不同的毛病,第一个脸红是想要她的论文,第二个脸红是有许多情人,脚踩几条船,第三个终于找到了一个农村非常质朴的农村女孩。但是结婚以后,发现这个女孩马上在变,她想快速地脱掉土气,变成城市人,并且她觉得自己的脸红是种病,想要去医治了,让教授大为失望。
第二个小说是张楚的《老娘子》,这个小说写的是拆迁,但却主线不是写拆迁,而是写两个老姐妹聚在一块做针线活,绣老虎。拆迁采用虚写法。小说写得不错。1、文字的干净利落或者叙述的节奏感把握的非常好。2、手法上,两条线,以实写虚,实是两个女人绣老虎,虚是拆迁,看似是实,主要在虚。3、饱经苍桑的老人,与正城市的新兴发展二者相映成趣,使作品具备了张力。4、结尾好,不写成死掉,洒血什么的,那样就没了意思了。而是这种结尾意味深长。在萨车上绣老虎。5、老虎会寓什么呢,一针针地绣,会否指的是国家政权,都是老百姓一个个选出来的,而反回来正在吃掉人民。想起了一句话:“爱尔兰,是一只吞食掉自己崽子的老母猪。”
第三个小说是我们班裴指海的《苍蝇》。小说把小人物放在战争的汪洋大海里,一方面是战争的正义与宏大的目的与理想,另一面是小人物的卑微的想法,两者放在一起就有了一种冷幽默。故事叙述的是,我是一个农村小伙子,分了二少爷家的地,后来偶然在国民党中参军,可是我不想打仗,不想死,二少爷就放了我。回家后,我又加入了解放军,最后在打仗中,我打死了二少爷。故事在结尾处,我见到了二少爷的遗体,我埋葬了他,但苍蝇跟着我飞个不停,最后他们落在了二少爷的坟上,变成了一朵狗尾巴草。小说的寓意在于写在战争这个背景下,每个人的生命是非常卑微的,都是一侏狗尾巴草。
说以上这三篇小说,是想说,我觉得最好的叙事方式其实就是不动声色的叙述,不需要装腔作势,而是尾尾道来,让故事从低潮然后到高潮,读完以后让读者掩卷而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