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些文章,没有想到很多人如此反对以时间定义网瘾,而且言语还如此激烈。有人干脆把专家称为砖家,把教授称呼为叫兽。实在不堪。这些人何出此言而不逊。在教师节将要来临之际,说出这样的话非常不合适。
不信专家教授,难道能去信谁?
批评都很容易,关键是能不能找到更好的办法。这才是水平,也才是关键。
但是仔细想想,到底来如何定义网瘾?如果抛开时间,还能拿什么来定义?
首先网瘾肯定是存在的,这不用怀疑的。
但是,如何来定义网瘾?
一方面定义出来的网瘾要准确,另一方面定义出来的网瘾要容易衡量和操作。特别是不能把网瘾定义得太学术化,相反要定义得普通和大众。
这就好比被大家公认的管理学上一个经典“二八原则”一样。如果真的去细究,二八原则肯定会存在在理论上或者实践上的很多漏洞,但是实际上的二八原则就是这么被很多人接受,因为它用两个简单数字揭示了复杂的管理行为中的大多数现象。而且二八原则,容易记忆,容易流传,容易监督,容易让人得到启发。这就是它的好处。
再来看网瘾,如果真要从所谓的社会背景、家庭背景、心理、身体等等各个方面都考虑进去来加以定义,可以这么说,要么定义不出来,要么就不能定义。即使定义出来也有很多争议,而且描述起来一定很繁琐,因为人的个体差别都很大。
其次,还要看看定义网瘾的目的是什么?显然是为了让每个人有个基本的参考数据以自我约束。
所以,必须用十分简单的标准去定义网瘾。笔者相信那些专家、教授的研究过程,并最后以40小时为标准,一定是有充分的理由的。
以40小时定义,非常容易操作,还特别容易实践和实施。家长监督孩子可以以此为依据,孩子上网也可以自己以此为参考。这难道不是很方便么?
难道非要去说有些上班族上网的时间超过了40个小时,还有些人虽然超过了40小时,但还是能控制自己的行为的……如此之类的理由其实毫无意义,都是以偏概全。
总体来说,40小时有合理性。40小时,平均一周每天按照工作时间算就是8小时,按照7天算就是6个小时,一个人平均一天在网络上6个小时,请问他剩下的时间还能做什么?学习,工作,日常生活等等,难道会正常吗?
显然是不正常的。
未成年人一天连续上网6个小时,学习一定荒废。
成年人一天连续上网6个小时,工作一定不会有起色,生活一定混乱。
……
其他的就不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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