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子规》中的居处变与居处辨的正误分析
(2016-01-27 22: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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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居处变还是居处辨正误分析弟子规中的错误版本校对校勘国学经典儿童读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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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通行的《弟子规》中,有这样的语句:“丧三年,常悲咽;居处变,酒肉絕。”但是我在国图的古籍馆作校对时,发现两个版本的古籍《弟子规》中,都是居处“辨”而不是居处“变”。
我推测居处变之变,可能是录入的时候,因为拼音输入时候打印错误,以讹传讹,以至于大家都以为都是“居处变”。
其二,居处变的说法,违背常理,这是说不通的。上文是:“亲有疾,药先尝;昼夜侍,不离床。”接下来,顺理成章,就是亲人万一去世,在三年之内,常怀悲伤之情,酒肉绝,以吃斋为主,这些都可以说得通,但是,居住的地方要变换,自家的房子不住,住到哪里去呢?
而两个古本中的“居处辨”则更为合理。辨者,判也,别也,理也。在这里,作“别”解应该更为贴切。亲人去世,常怀悲伤之情,住家之所肯定与以前亲人在世时有所不同,例如应该去掉所有喜庆红火,颜色艳丽陈设或饰物,以素色为主;同时,可以陈列亲人遗像与遗物,用来缅怀亲人的恩德,不忘他们的教诲。此外,饮食断绝酒肉,以素斋为日常饮食。
我的体会是,学习与学问,不能人云亦云,要独立学习,多亲自求证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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