邋遢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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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他乡之客 |
自从加入了时尚博主的“行业”,我的世界就再一次豁然开朗。“圈子”里有好多高手,充分体现了天外有天的境界。要想从千万人群中成为一个出色的博主,我总结出以下必要条件:1.
个子得高,至少一米七以上;2.腿得细,细得象竹竿或者面条最好;3.小脸,从下往上看也没死角;4.
有钱有时间,理想状态是每天展示一套当季时装,并且提供网络购买链接;5.
有一个溺爱并且具有不错摄影技术的男朋友或者老公。
快速自我检讨了一下,除了第5条,其他都不满足,所以在每天轰轰烈烈上演的时尚大片中也就能扮演一个群众演员。不过演的倒是很开心,并且经常受到启发和触动。比如说,昨天读到了“表明你变得邋遢的几点行为”,其中一条是,开始穿舒服的鞋子。这样看来我几乎一直都是个邋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