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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谁给你违宪的权利?

(2009-08-30 13:44:46)
标签:

中国电信

短信群发

违反宪法

电信条例

野蛮

133

品牌中国王永

杂谈

分类: 生活纪实

中国电信,谁给你违宪的权利?

今天,一个朋友打电话给我,问我为什么不回短信,我说没有收到呀。仔细一想,还真是好几天没有收到133这个号码的短信了。我觉得很纳闷,于是打给10000,询问缘由。10000号的接线员告诉我,她了解的情况是一切处于正常状态,至于是否有其他问题,她会告诉其他服务人员与我联系。

过了一会儿,有个01010000的号码打了过来,说是因为我的133手机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内发送了较多的短信,所以被停止了短信服务,并且煞有介事地告诉我,这是她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电信条例”)第57条的规定暂停我的服务,还说如果需要恢复,需要我持本人身份证件到营业厅去开通云云……

我迅速上百度搜了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人民网有关条文排在第一,http://www.people.com.cn/GB/14677/40759/41272/3022510.html,我点击进入,但这篇署名“责任编辑:詹新慧”的电信条例只有36条,我想人民网应该比较权威了吧,所以,我自以为是地对打来电话的值班经理说,“抱歉小姐,电信条例没有第57条”,后来才知道这篇文章没完,对此我深表抱歉!

这位值班负责人显然也对条例非常不熟,因为她也不知道电信条例到底有没有第57条。在我要求告知第57条的内容时,根本答不上来,后来又说是根据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的。我一听这话就想笑,我想我是不是太重要了,国家法律竟然能管我发短信的事。

后来我终于又在其他地方找到了电信条例的完全版:

第五十七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我非常认真地反省了自己发出去的每一条短信,并没有发现自己发送的短信有上述内容。

其实之前在青岛也出现过类似的情况,但由于在青岛我使用的是一个临时购买的189号码,我在短时间发短信太多,中国电信可能担心我不缴费而停掉短信功能也算情有可原。但是我的133号码已经使用多年,且在中国联通运营的时候并没有出现过任何问题,为什么一转到中国电信问题就这么多呢?

作为中国电信的用户,付费发短信是每一个用户的权利和自由。我想法多少就发多少,只要按时缴费,只要没有违法的内容,谁也无权限制我。难道中国电信不允许我朋友多,不允许我多消费吗?如果中国电信认为我违反上述规定,请拿出证据并明确告知,而不是这样不明不白地单方面停止服务。

中国电信擅自停止我的短信功能且没有告知我本人,实质上是在限制我的通讯自由,已经严重违反了宪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我同时也是中国移动的用户,为什么中国移动从来没有限制过我,这个133号码以前归中国联通运营时也没有被限制过,难道电信条例对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就没有效力吗?难道只有中国电信这么“负责”吗?为什么中国电信对漫天飞舞的垃圾短信束手无策,而对我这样一个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的用户“情有独钟”呢?

我希望中国电信马上纠正这种随意限制客户短信功能的野蛮和错误行为并公开致歉,否则将影响用户对中国电信的信任,进而对中国电信的品牌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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