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数字版权保护成为历史
(2008-09-30 20: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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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音乐版权杂谈 |
版权保护的话题在国内受关注的程度一直不高,尽管媒体也在不断地报道,多数也仅仅浮于表面。自从数字音乐进入我们的生活以来,我们一直理所当然的享用着“免费的午餐”,版权保护的事情离我们国人比较遥远。唯一能让我们分神去关注一下的音乐公司状告百度的事件,最后也毫无悬念的以失败告终。
而在国外,唱片公司和IT巨头们却一直在找办法为数字音乐上一把名为版权的大锁,同时也牢牢地锁住他们的金库。但这些打击盗版的手段却给用户造成了相当的麻烦,例如在一部播放机中的音乐没办法复制到其他的设备中播放。这种将用户当成盗贼一样防范的手段自然引起了诸多的不满,但事实上,确实在数字音乐时代,用户成了最强大的盗版传播网络。
数字化让音乐成为了一长串O与1的字符串,而存储介质和网络的高速发展让传播储存着串字符的成本无限接近于零,同时也使得任何一个会使用电脑的人都有条件成为盗版的传播者。事实上,大多数人也都有将自己拥有的数字音乐传给其他人的经历。
在没有合理的解决方法之前,唱片公司和用户就不得不在数字版权的问题上纠缠,但08年情况却发生了变化。众多的数字音乐提供商相继开始提供无版权保护形式的音乐文件。但并不是出于对用户的让步,而是在日趋激烈的竞争中获取优势的一种手段。特别是刚进入这个市场的新面孔,例如诺基亚。为了在已经划定势力范围的市场上分得一块蛋糕,只有采用非传统的手段。紧跟着,最先受到影响的小公司也不得不提供类似的服务。于是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全盘推倒重新洗牌。使得数字版权成为历史。当然现在还没到这一步,但这已经注定成为了行业发展的趋势。
当然,取消版权保护和免费完全是两回事情。大部分,在线购买音乐还是一样的收费,只是不会限制用户复制传播。另一部分虽然免费实则是把费用转移到其他方面,例如终端产品或者服务费用。
任何一个行业需要发展,必须维持一定的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收入永远只是暂时的现象。目前看来,似乎正向着由运营商向用户收取相关版权费用的方向发展,而运营商相对较高的利润在竞争中也有下降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