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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网上购物杂谈 |
作者:莲
随着计算机的诞生,人们的生活变得简便和快捷,大量的信息让人们不出门也知天下事,不迈步也可与他人高谈阔论。而同时,也诞生了另一种交易形式,即电子商务。而且随着PC(personality computer个人电脑)的普及,电子商务,特别是网上购物也越来越普遍和大众化。
根据交易主体的不同,电子商务可分为B2B(Bussinss to Bussinss)、B2C(Bussinss to Costumer)、C2C(Costumer to Costumer)三种方式。而其中涉及消费者的只有后两者。
网络的虚拟性使得依赖网络的网上购物也变得虚拟。无论是商家,还是消费者,在对方面前都是无法以感观能力接触到的。而确认对方的也只有文字交谈或者是在毫无言语的情势下进行的一些点击而已。一切显得如此安静。然而,在这种安静下,所蕴涵的不安因素似乎比现实交易更甚。并且,“由于网络交易目前仍属于免税的状况,故利用网络行销的商业模式,反而具有更强的竞争力,而可直接面对金球的进口商或消费者”。
建立在这种虚拟的网络的网上交易行为,双方当事人不需见面,甚至无需言语,交易标的也不需以实物的形式出现——只不过以图像或影像的形式显示在双方电脑上,整个行为通过0、1、2三个二进制数字进行,比起传统的现实交易形式来讲,更具隐蔽性,这也就要求这种行为必须建立在比现实更高的诚信的基础上。
网上购物,相对现实中的购物,诚信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随着B2C电子商务的发展,货款安全支付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许多人迟迟不敢从网上购物,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担心钱汇出去了,货却迟迟不到,甚至是从此消失了。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信息,2007年关于互联网的投诉达到了8425件。利用低价诱惑消费者;虚构消费者在市场上买不到或号称有神奇功效的产品;伪造中奖。
消费者在市场上买不到或号称有神奇功效的产品;伪造中奖信息欺骗消费者,骗取消费者的预付费或要求消费者先将钱款划拨;设置障碍,推诿拖延,退换困难;某些提供交易的平台未尽到监管的责任和义务等成为中消协调查中网络购物主要的五大问题。消费者对网上支付方式的可靠性和假货感到担心正是制约中国网上购物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虽然有像支付宝这样具有担保功能的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大大减少了网购安全中存在的问题。但是,大量新增的网民对使用第三方支付工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仍比较陌生,给网络诈骗者以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