谍战扰乱正常贸易秩序
(2009-08-03 01: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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谍战扰乱正常贸易秩序
2009年07月29日
本报记者 钟慧文报道
力拓四名员工涉嫌窃取中国机密被拘捕,一石激起千层浪,经济间谍一词重新回到人们的视觉范围。据了解,随着各国商贸往来的加剧,跨国经济间谍的活动越发活跃。有媒体称,经济间谍无孔不入,谍报手段也是千奇百怪。窃听、黑客入侵计算机系统已经是“小儿科”,现在的经济间谍的“潜伏”能力大大超出人们的想象。
正如《国际先驱导报》所描述的那样,无孔不入的经济间谍既是各国企业的最爱,也让各国政府无比头疼。“经济间谍能为企业获取一些对手的商业秘密,这些秘密可能短期内能够为他们获取经济利益,但是长期以往就会打乱正常的市场秩序,尤其是国际贸易的正常秩序,一个企业卷入经济间谍案,就将卷入了一场丑闻,对于企业自身形象也是一个重创。”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院白明研究员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说。
据了解,世界上位居“财富500强”的公司几乎都设有情报部门,专门从事收集同行业对手活动动向的“谍报工作”,平均每年发生2.45次的商业间谍事件,损失总数高达450亿美元。另外,位于硅谷的高科技公司发案率首当其冲,有54%个别损失高达1.2亿美元。
“另外,经济间谍行为造成了贸易的不公平,买卖各方都有各自的商业秘密,这个秘密可能就是生存和盈利所在,一旦机密泄露,可能导致一个公司损失巨大甚至伤筋动骨,所以这是一种偷窃和极其不道德的行为。”白明说道。
他分析道,商业活动是在互信的基础上共赢,如果不断地爆出间谍丑闻,这必然造成诚信危机,彼此不信任,谈判磋商过程中互相猜忌,尔虞我诈,增加了贸易中的不确定性,这样会增加磋商成本。
国外一些国家对于商业间谍的防范起步较早,无论是国家立法层面,还是公司对于员工在保守秘密意识和反间谍知识上都比较成熟。例如,如IBM公司在新员工加入时的宣誓书上,特别注明不得在任何场合谈及技术秘密,有人提出事关秘密的问题必须拒绝,若无法回避,必须退出有关活动。
美国、日本以及德国等纷纷制订了相关的反间谍法,美联邦的《经济间谍法》不但对已经实施的犯罪进行追究,还对预备犯罪行为进行处罚,该法还支持使用诱捕抓获商业间谍。
“我国企业走向国际化的时间不长,所以在防备商场老手经济间谍方面的经验还不足,很多场合都会无意间将重要的经济机密泄露出去,所以我们的企业也应当加强管理,尤其是对于核心商业机密。另外,加强员工的培训,让他们树立保护商业秘密的意识,灌输保护商业秘密的知识。例如,让他们知道哪些信息可以完全公开,哪些完全不能公开,在什么范围内公开,公开的时间等等。”白明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