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年初,中国南方遇到了罕见的雪灾,损失严重。在这场雪灾中,我们的救灾工作总体来说做的很漂亮。然而,如果按照更高标准要求,我们的提高空间还是很大的。可是,在什么地方需要改进呢?借鉴一下其他国家的做法应当是明智之举。客观地说,美国在应对自然灾害过程中的供应保障体制就在一定程度上值得我们思考。
大家知道,在2005年,卡特里娜飓风对美国的市场供应造成严重冲击,仅沃尔玛就有123家分店被迫停业,灾区的重要生活物资供应出现困难,甚至还发生局部范围的哄抢事件,而燃料、大豆、棉花、水果、咖啡、水产品等商品价格一度明显上涨。然而,美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很快恢复了对市场供应的基本保障。现在,抓手这个词开始流行起来,那么,美国在确保重要商品市场供应方面的主要抓手是什么?照我看来,就是体制。
体制之本在于立法。美国的法律制度比较健全,面对各种自然灾害,美国政府在保障市场供应过程中能够做到应对有据。
战后,美国的救灾体制经历了从无序到有序的转变过程。1974年,美国就制定了《斯坦福减灾和紧急救助法案》,规定了12个领域的联邦应急计划,其中,资源、食品和能源提供3个领域与保障市场供应密切相关。2000年10月修订的《美国联邦灾难救济和突发事件救助法》第16条还规定,在药品、食品、补给的分发工作中,总统可以使用美国红十字会、救援部队或灾难救助组织的人员和设施。该法律第34条第1款还规定,当遇到重大灾难时,总统可以命令所有联邦机构,协助各州和地方政府分配药品、食物和其他日常补给。
《美国联邦灾难救济和突发事件救助法》明确,自然灾害发生时联邦政府所需要提供的基本生活用品保障范围:一是将属于联邦的器材、设备、补给借给或捐赠给州和地方政府调配使用;二是将医药、食品和其他消耗品提供和分配给受灾者;三是在开展救护、保护财产和公共卫生安全的过程中,提供必要的食物、饮用水、药品等。从地方立法角度来看,针对自然灾害救助,美国各州也在立法过程中强调了必要的食品供应保障措施。例如,《加利福尼亚州应急服务法》第18条规定了在自然灾害发生时应对能源供给不足的措施。
总的来看,美国的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在保障灾区市场供应方面体现出多元化,即联邦政府主导、地方政府执行、民间机构配合、武装力量辅助、商业机构参与五大特征,而这五个方面力量扮演的角色虽各有不同,但通过相互配合、相互补充,能够形成一个相对完成的供应保障体系。
从联邦政府的作用来看,1979年成立的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FEMA)负责危机应对行动,包括提供食物、饮用水、临时住所和医疗服务,而这些行动对于稳定市场供应起到了重要作用。2005年,为了在遇到丽塔飓风袭击时保证居民的食品正常供给,FEMA在路易斯安娜州和德克萨斯州储备了165车冰块、185车水和98车食品。
从地方政府的作用来看,各州政府的紧急事态管理办公室在危机发生时负责启动应急管理体系,除了动用必要的救助资源外,还有义务请求联邦政府予以帮助。
从民间机构的作用来看,在保障灾区市场供应方面,美国的非政府组织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1998年的一项调查,美国拥有超过160万个非赢利性民间组织。在2005年卡特里娜飓风发生时,红十字会和宗教团体在组织发放食品和饮用水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武装部队的作用来看,在发生卡特里娜飓风和丽塔飓风后,具有准军事性质的国民警卫队及时为灾民提供了饮用水、冰块和汽油。
从商业机构的作用来看,美国政府在救灾过程中经常利用商业机构的力量,以保障主要生活用品的供应。《美国联邦灾难救济和突发事件救助法》第14条规定,当使用联邦政府资金分发供应品时,需要通过私人组织、企业和个人签订合同的方式来执行。
然而,上述五个方面在发挥作用过程中要做到统一协调难度也很大。《美国联邦灾难救济和突发事件救助法》规定,总统可以要求联邦政府部门协助州和地方政府分配药品、食物和其他日常补给以及紧急救助。在对救助过程进行协调方面,美国从2006年起开始研发新一代“综合公众警告系统”(IPAWS),以使总统及相关官员能够更有效地利用各种通信设备,及时向公众和地方紧急行动中心发布警告。
俗话说,不要号了伤疤忘了疼。现在,雪灾过去了,但救灾工作远远没有结束。痛定思痛,在确保灾害发生时重要生活药品的供应保障方面,或许我们达不到发达国家的水平,但站在旁观者的角度上,并不妨碍我们去借鉴。果真如此,才能够说我们在自然灾害面前变得比以前成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