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自由固不是钱所买到的,但能够为钱而卖掉。
——鲁迅
早上在办公室翻开报纸,一条引人注目的消息——江苏省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因受贿1亿多元人民币,日前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我再一次深叹“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句至理名言!唉!人不能把金钱带进坟墓,但金钱却可以把人带入坟墓。
翻开历史画卷我们可以看到祖先们给我们留下许多关于财富伤人的警句:“钱财如粪土,仁义值千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富贵定要安本分,贫穷不必枉思量”。可是现在的这些贪官,早已把这些逆耳忠言抛到了脑后。他们只知道“为钱生、为钱死,为钱奔波一辈子。”最后呢?“吃钱亏、上钱当、最后死在钱身上。”
想起去年七月一日党的生日,我们台组织了全体党员和中层干部到浙江省第二监狱做警示教育,聆听了高官们入狱后的忏悔。原宁波市的国土资源局局长和原温州市市长都在失去了自由后才忏悔道“我家不缺吃、不缺喝,我要这么多钱干什么?”简简单单深有感触的一句话。但这句话的确令人深思,催人反省,同时也道出了一个贪官面临的很实际、很现实的问题:“我要这么多钱干什么?”,“要多少钱才算多”,“捞到何时才是个头?”。
作为一个党的领导干部,党和人民赋予你的权利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官员们的确不缺吃、不缺喝,有车坐,有房住,经济待遇也很可观,比起老百姓强之百倍。可为什么往往在金钱面前贪得无厌,甘当俘虏呢?成捆成捆的现金不敢存放在银行里,放在家里每天还得提心吊胆,生怕小偷盗之,生怕纪委检察院发现,到底意义何在呢?真是不可思议!
贪官们的下场与结局,有一个惊人的相近之处,即一旦东窗事发,锒铛入狱,或将上断头台时,又都会恍然大悟,装出一副可怜相,真是鳄鱼的眼泪!说什么自己生活是不缺吃穿,“钱,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要那么多钱干什么?”贪官的话,似问人,似问己,又似在自责自悔,自恨自省。我认为,这些话颇值得更多的正在继续贪得无厌的官员们去琢磨,去深思。
要那么多的钱干吗?留给后人?留着钱生钱?还是死后像皇帝一样再为自己建一个陵?可能吗?
“我要这么多钱有什么用”这句话,毫无例外地都是贪官们被查处、被判刑之后才说出来的,而没有一个是在他们春风得意、大权在握时说出来的。有道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倘若他们当初有这样的想法,也不至于后来沦为阶下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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