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骗保之——聪明反被聪明误

(2009-01-03 21:29:50)

     有一个律师买了一盒极为稀有且昂贵得雪茄,还为雪茄投保了火险。结果在一个月内他把这一盒顶级雪茄抽完了。而保险费却一毛也没有缴。却还提出来了要保险公司赔偿的要求。

在申诉中,律师说学家是在“一连串的小火中”受损的。保险公司当然不愿意赔偿,理由是此人以正常的方式抽完雪茄的。结果是律师告上法院还赢得了这场官司。

    法官在判决时表示,他同意保险公司的说法,认为此项申诉非常荒谬。但是律师手中确实有保险公司同意承保的保险单。保险单证明保险公司愿意承担任何火险。且保险单没有明确指出何类“火”不在保障范围。因此,保险公司必须赔偿。

    与其忍受漫长昂贵的上诉过程,保险公司决定还是接受这项判决。并且愿意赔偿美金一万五千元的雪茄“火险”。

    以下是最精彩的地方,

    律师将支票兑现以后,保险公司马上报警将他逮捕,罪名是涉嫌24起“纵火案”。由他先前的申诉和证词,这名律师立即以“蓄意烧毁已投保之财产”的罪名被定罪。要入狱服刑二十四个月,并罚款美金二万四千元。

以上内容是个真实的故事,并且获选为“近期犯罪律师竞赛奖”的第一名!这种事也只有美国才会发生。

(转自理财周刊保险趣闻)



去往论坛浏览此文章,参与讨论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