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古城的围城收费连日来的一系列争论、争议、争吵越演越烈,是时候暂缓执行了。
看了一系列的148元门票一系列争论、争议、争吵,有一点我最不明白?148元门票构成中县政府直言要:依法征收税费和资源有偿使用费、宣传营销费、价格调节基金。试问?宣传营销费与游客自身利益好像不沾边啊?凭什么要游客出“景点宣传费”?
更气人的是,交了148元门票进古城上厕所还要交2元钱,太不像话了!我们上公园已交了门票钱,何来公园内的厕所还收钱?!见钱眼开的凤凰县还狰辩说:今年政府将在古城内新建6个免费的公厕。
真是乱收费还有理!凭148元门票上厕所就行了,难道你县政府还要在2块钱上厕所费内提成?
6间公厕没修好就别搞什么收费?
难怪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甘元春表示,中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包括国有和集体所有;同时又将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或划拨的方式转让给公民、法人使用,即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人就拥有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依法定程序)的权利。土地的收益权归属于土地的使用权人,而凤凰县政府在土地使用权没有征收的情况下,以全城的土地入股,其实是侵犯了全城百姓(土地使用权人)的使用权和收益权。
甘元春认为,凤凰县政府的做法是一种典型的侵权行为。政府以股东投入的资产不合法、不真实是虚假出资,也就是古城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不真实。从古城管理公司的注册审核到物价部门批准凤凰古城收门票,这是一连串的违法行为。甘元春称,物价部门未查清古城管理公司不拥有古城的事实,批准收费违法。
凤凰县政府作出凤凰古城收费决策的官员属于不正当履行职务,甘元春建议凤凰古城的居民起诉凤凰县政府,要求撤销收费文件。
凤凰之美,标价140大洋。真不知道,沈老要是地下有灵,会作如何感想?

不为百姓谋事的政府不是合格的政府。看到上面这五张官网图片,真让人纠心?县政府还玩弄概念说:没有出动武警。是没有出动“武警部队”(地方调不动),但是出动了武装防暴警察。百姓讲的就是后者。
收费前的凤凰古城街头
据说:收门票后让船工的收入大大减少了。
凤凰古城的夜景说是花了几个亿,如今又让游客分担。
我上次去凤凰古城的头一天还停电。其实,商业化人为的现代灯饰远不如自然的灯火阑珊。
吊脚楼是凤凰最大的看点之一,以前是随街沿江观赏的。
我之前站在这里拍摄的地方叫凤凰古城内虹桥附近的观景亭,
4月19日(收费第八天)凌晨五点多,这个观景亭发生火灾,火势蔓延到附近的一些建筑,过火面积约200平方米左右,初步统计损失过百万。
网友戏言:消防队员进城买票没有?这回凤凰古城真的火了一把。

说白了,百姓就反对加价增加收费之类的事。这140元门票美其名曰是“整合收费,调整让利”,说是以前要游完这些景点需要256元,而那些卖票景点是许多人都不去的,事实上收门票还是让百姓吃亏,这怎么行呢?过度的商业化开发,就要大笔的钱,保护原汁原味的古城风貌,才是游客最大的心愿。
据报道:“凤凰圈城收费以及公私合谋近期饱受非议,但当地却没有表露半点反思之意,让人诧异。凤凰古城不仅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双重头衔,又是当地居民生活的场所。根据物权保护、文物保护和风景名胜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凤凰县此举涉嫌多处违法违规。”
党媒《人民日报》也发表评论称,地方尝到了“无限提款机”的甜头,怎舍得就此罢手?若“坐地收钱”就能财源滚滚,谁还会在开发综合旅游产品、拓展吃住行游购娱上下功夫呢?[详细]
因此,凤凰古城的收费应该是时候暂缓执行了。
四面光摄影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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