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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阳:“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出自《圣经》,“以直报怨,以德报怨”才是中华文化!
【出埃及记 21:24】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利未记 24:20】以伤还伤,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他怎样叫人的身体有残疾,也要照样向他行。
【申命记 19:21】你眼不可顾惜,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马太福音 5:38】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马太福音》第五章
38 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39 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
40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
41 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42 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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