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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2006
此文件一发,就有人私下抱怨,说是它违反了现代社会的一条基本准则,不尊重个人的隐私权。
这种抱怨如果是真诚而发的,实在暴露出抱怨者自己缺乏时代感,不懂得现代社会的基本准则之一便是:完整的个人隐私权只适用于一个国家的普通公民,对于该国担任公共职务的人而言,他们的个人隐私权必须牺牲一部分;担任的公职越高,牺牲的部分越多;担任最高公职的人,几乎没有个人隐私权。他们的个人隐私权之牺牲的幅度,与他们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的“量”和“质”恰成正比——对于那些掌握军权的人而言,即便他们的级别低于那些掌握民政权力的人,前者的个人隐私权受到的保护更少。越是法治严明的国家,这种“公共权力”与“个人隐私权”不可兼得的状况越是普遍,因为以“私权”损害“公权”,乃是人的本性。
比如在美国,你要是申请联邦政府里跟外交和国防相关的职务,即便不是高级职称,你也得经过个人背景的严格“安全审查”,申报你的婚姻、家庭和财务等方面的状况。对于在美国政府里担任那些与外交和国防不相关的中低级职务的人,他们虽然不必经过个人背景的严格“安全审查”,但却时时处于新闻媒体的聚光灯之下,日子更不好过。所以在美国政界有一句俗语,叫做:“你要是受不了蒸汽熏,就别进厨房。”诚者斯言!
其实记忆力好的人们都会记得,前几天中共中央发的那个措辞严厉的文件,并不是开天辟地的第一招,至少在1997
第一,
第二,
这就是为什么笔者几周前在《观察星》上撰文,力辩“新闻媒体同声,陷害政府不浅”。假如让中国的新闻媒体有宪法保障之下的、常规的、据实报道公职人士个人生活方面的不正常变化的那种机会,中南海里的领导层,工作就要容易做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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