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与贫困》是供给学派的代表作,提倡财富的创造就根源于企业家精神,因此应该为企业投资和创新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应该充分发挥市场经济、自由经济的作用,减少政府的干预;充分重视生产和供给,特别是企业家的才能;政府应该通过减税而不是通过扩大政府开支来刺激经济。
在供给学派看来,分配不能成为经济学的核心命题,经济学的核心命题应该是财富的创造,认为人类社会的财富不是源自索取和消费,而是源于给予、贡献和创造,这是企业家的特有角色,是社会财富的关键来源。
然而经济问题向来都是政治问题,正如《进步与贫困》一书中所认为的进步并不必然带来幸福和富裕,还需要关注分配问题。在经济学中公平和效率永远在寻找平衡之中,做大蛋糕的同时要分好蛋糕。
在《不平等,我们能做什么》一书中,特别强调了分配才处于核心位置。并以英国为例提出了15条具体的建议,对于眼下的现实来说,也很有启发。
1.政策制定者应明确关注技术变革的方向,并鼓励能提升职工就业能力的创新,重视服务提供中的人力因素。
2.公共政策应当以利益相关者之间的适当力量平衡为目标,为实现此目标,应当:在竞争政策中明确引入分配问题;在确保允许工会代表所有工人的法律框架;以及成立社会与经济委员会,并让社会合作伙伴和其他非政府组织参与其中。
3.政府应为预防和减少事业设立明确的目标,并通过向有需要的人提供有最低工资的保障性公共就业,来实现这一目标。
4.应当制定国民薪酬政策,内容包含两大元素:一个是设定在用于养家糊口线上的法定最低工资,以及高于最低工资线的薪酬支付原则。
5.政府应该通过国民储蓄债券来提供有保证的,正的真实储蓄利率,并设定人均最大持有量。
6.应该在所有人成年时向其支付一笔赠与资本(最低继承款)。
7.应当创立一个公共投资管理局,来负责主权财富基金的运营,其目标是通过对公司和房地产的投资来增加国家资产净值。
8.我们应恢复更为累进的个人所得税,在扩大税基的同时,依据应税收入的差额范围上调边际税率,最高可达65%。
9.政府应在个人所得税制下引入劳动所得税优惠措施,且这一措施仅适用于第一税阶的收入。
10.应在累进资本收益制下对遗产继承和生者间的赠与征税。
11.应依据最新的房地产估值征收比例型或累进型房产税。
12.应向所有儿童发放较高水平的儿童津贴,并将这一津贴纳入应税收入。
13.应在国家层面推行参与型收入方案,作为对现有社会保障的补充,如有可能在整个欧盟地区实施儿童基本收入项目。
14.恢复社会保险,提高福利水平,并扩大它们的覆盖面。
15.富裕国家应将官方发展援助目标提高到国民总收入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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