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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尊严是执行

(2016-03-28 22:40:52)
标签:

法律

尊严

实施

违法

分类: 经济与法
         上午听了通州法院行政庭庭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以及行政诉讼法的讲座,她疾呼要提高法律意识,行政机关敢于和善于利用好法律这个武器,要敢于面对行政诉讼。
    法律意识增强,百姓逐渐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法律最终的目的是维护正义,促进公平,然而现实中法律胜利了,却得不到执行,让人唏嘘法律的无能。
    老家一位朋友,很不幸,骑摩托车带着老婆孩子前行。一辆无牌照的大卡车迎面冲过来,孩子没了,老婆粉碎性骨折,肇事司机跑了,后来被其他人拦下来。卡车没有上保险。行政处罚和调解不成,上诉到法院。法院判了赔偿18万元,卡车司机干脆来个死猪不怕开水烫,要钱没有,烂命一条。判了三年,朋友的老婆治疗腿伤已经花了20多万。
    去年问我是否认识人或者记者什么,为他呼吁一下。我感到无能为力,劝解他上告是必要的,但还是安排好家庭的生活,不要把这件事情当成生活的唯一。后来推荐我一个学法律的同学,可以帮帮忙。同学很热情,帮他出主意,打官司,二审又胜了,多赔偿10万,但烂命一条的司机没有钱,法院也没有办法。
   今年春节我回家,特意送了两只山兔对我表示感谢。我很愧疚,他想听听我的意见,我说你过好自己的生活,然后盯着法院把该赔偿的款拿到手。只能这样了。他说春节前刚去北京上访,没有门路,被截访回来了。我知道涉诉的案件不能再上访了,更不能越级上访,但知道这些又有什么用呢,生活还在继续。
    诉诸于法律,法律不能执行,法律这玩意成为了一种摆设。法律的尊严在于实施,如果不能执行,再公正的判决也是虚幻。
    去年的一件事也让我耿耿于怀,明显违法的事就是执行不了,让很多人看笑话,真是一种悲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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