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原理之美的存在形式
(2013-06-09 10:5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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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笔记形式文化 |
分类: 读书札记 |
美的存在形式:社会美、自然美、形式美、艺术美。
社会美是指社会生活中的美(实际上可称之为生活美,本注)。社会美作为生活形象,包括人物、事件、场景等等。表现在劳动产品上,主要是指那些已经改变自然原有的感性形式的劳动产品。
自然美是自然事物的美。最主要的观点认为,自然美在于自然事物本身,是自然事物本身固有的属性。有的认为,自然美由于当作人和人的生活暗示,这在人看来是美的。还有的认为,自然本身不可能有美,自然美只是属于心灵的那种美的反映。自然美重在形式、自然特征的审美意义。中国古代的画家从不同的季节观察,得出水色是春绿夏碧,秋青冬黑……。
形式美是指生活、自然中各种形式因素的有规律的组合。形式美和事物的美的形式既有联系也有区别。事物的美的形式和美的内容有着直接的密切联系,而形式美是指美的形式的某些共同特征,形式美所体现的内容是是间接的、朦胧的。形式美的法则不过是人们在审美活动中对现实生活中许多美的形式的客观反映。数和形。恩格斯曾指出:“数和形的概念不是从其他任何地方,而是从现实世界中得来的。”形式美的法则不仅来源于事物,而且研究这些法则是为了创造更美的事物。例如色彩是形式美的重要因素,也是美感的最普及的形式。在形体方面,如圆形柔和,方形刚劲,立三角有安定感,倒三角有倾危感……。在线条方面直线表现刚劲,曲线表现柔和,波状线表现轻快流畅,幅状放射线表现奔放,交错线表现激荡,平行线表现安稳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