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念,区分开人与人之间思想、行动的社会差异,不亚于面孔与性格对人的形象的塑造。随便看一个公共事件后的留言栏,就可以知道同一条信息可以引发多少种不同的看法。这些看法源自各不相同的观念与表达欲。描述观念差异最通俗、形象的一个比喻是:人各有志。


对生活来说,观念不同往往话不投机半句多;
对工作来说,出于不同观念的解决方案,在实践结果出来之前,无法靠争论辩出孰优孰劣;
对艺术来说,观念的差异会导致与勤奋、技术无关的所谓“格调”“品位”“感觉”“想象力”等艺术品质的差异。
观念对从事艺术创作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但观念有些像“梦”,理想而虚无。梦的最大价值是被形式地“再现”出来,如那些让人嫉妒的大艺术家所为。如果不能,就只是自己对自己的鉴赏了——白日梦。


观念,又不是个体的私人魅力,更多体现了文化的、社会的价值认同。它可以吸引许多性格不同的人聚集在一起,所谓酒逢知己千杯少;所谓“想象的共同体”(Imagined
Communities)。
在公共空间中,一个人的观念很多时候与其说是自觉表达的,不如说是“被”分类的。对公共事件的态度和生活审美的趣味,往往成为定义一个人基本文化观念的符号。尽管这态度随时可能变,但你总会被别人“分类”。即使你拒绝交流躲在家里不表态,也会被分类为“宅男”。正如你真诚的、自愿地选择了独身,却不能避免被称为“剩女”。
人,是社会的动物。不管你愿意或不愿意……

语言,是观念的现实。没有语言、行动的形式化、符号化,观念就等于不存在。
这里有个有趣的关系:观念,必须用有表现力的语言形式去表达,否则无法证明你“有观念”。反过来,独具特点的语言、形式表达,就会被解读为某种观念,尽管解读可能距离“原意”差距很大。
观念和语言总会是一体的,正如生命的活力与肉体是一体的。那些有观念无作品的“明白人”,其实只是明白着别人的明白,重复着技术的重复。
还真没见过生产出有特点作品而“无观念”的人,因为即使他真的没有,只要不多说露馅,他的作品特点也会被社会和观众误读为“有”。这就是语言的魅力。


语言是文化的载体,它天然具有公共性。
艺术语言的实践空间就像市场,有好货、有次货、有赝品,市场以一只无形的手,年年岁岁选择着幸运儿和倒霉蛋儿,也用虚假的价格,装饰着次货、赝品的门面,让更多的人有所消费、有所震撼、有所悔恨……市场,本来就是游戏场,正如艺术界,本来就是名利场。只是都用“顾客是上帝”“艺术无功利”的花坛装饰着。
人,是符号的动物。不管你是否“真诚”如赤子……

自娱,没有比艺术更合适的了。一来它好玩,有技术含量,这一点像电子游戏,吸引人,重复百遍不厌;二来它高雅,消耗时间却可以不承受虚度时光的他责或自责,而玩游戏就没这么幸运。曾记否,那位“逸笔草草,聊以自娱”的倪瓒,一不小心就成就了彪炳百代的笔墨境界。
但显然艺术的精神价值被夸张了,仿佛玩艺术的人心灵都会纯、境界都会高,忘记了那些受过良好教育、喜欢艺术、能即兴弹奏巴哈弥撒曲的纳粹军官,转身就去指挥焚烧犹太人的煤气炉生产。也是观念赐给他们的人格变态。

道家美学,用艺术体验来寄托出世、逍遥的人生,是世界上最崇尚“玩艺术”的文化观。李泽厚说中国文化是“审美文化”,而在现代社会学、文化批评理论的视角下,也是“自慰文化”。它的符号,常被用来为物欲追逐、功名竞争罩上“审美”的文化休闲衫;它的观念,常被用做“不屑与世争”的悬堂招牌,安慰在公共空间中的失意、失态、因表达无力而被忽略的无奈……其实真正沉迷艺术自娱的人无需“做招牌”……哪怕是匿名。
人,是“要面子”的动物。尽管提这种人人都知道的事有点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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