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艺术硕士”的信息与“12月28日在长春晒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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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硕士长春晒太阳 |
分类: 美术教育 |
昨天(27日)下午赶到冰天雪地的长春,参加“全国艺术硕士(MFA)新增院校招生、培养工作会”,一些信息也许对1月9日将参加考试的同学有用。
1、所谓“外语二”。是考虑从事艺术创作人的知识结构特点,降低要求,不能不考,就考一个“外语二”。
2、培养方式与目标。艺术硕士学习以艺术创作为主,公共课、专业课、选修课都体现这个原则。例如,用“艺术创作谈讲座”代替“艺术原理”课程等;毕业不是论文答辩会,而是作品个展,论文3千字介绍自己的创作思路足够。创作与论文的比重关系是7:3或8:2。
3、学位。这里引用马上颁布的“全日制艺术硕士(MFA)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中一句话:“艺术硕士为艺术表演、创作领域研究生教育的终极学位。”
对以上信息我的理解:今后,艺术院系的发展会更加“艺术”,逐步剥离与科技、文学评价格式的联系。例如:画室,被称为“实验室”;创作,被称为“科研”;评职称,必须有“项目”……如果能按艺术学科的自身特点逐步改变,对发展艺术是大好事,也是大家共同的心愿。2006年底我在《美术观察》发表的短文“艺术学科的学科自觉何在?”当时即被多家杂志转载,也说明了这个问题。
东北师大校园即景:晒太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