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苟仲文作出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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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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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苟仲文作出逮捕决定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原副主任苟仲文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苟仲文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苟仲文生于1957年6月,早期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工作,历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院长、原国家信息产业部副部长等职。
2008年,苟仲文调任北京市副市长,任该职5年后,于2013年任北京市委常委、市委教工委书记、中关村管委会党组书记,同时兼任北京市委党校校长、北京行政学院院长。
2016年4月,苟仲文任北京市委副书记,半年后调任国家体育总局,2022年7月29日消息,苟仲文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后任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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