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2:读王荣生的《语文教材与教学内容》
(2009-12-04 10: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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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原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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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2:
——读王荣生的《语文教材与教学内容》
上周参加市学科带头人培训,浙师大郑逸农教授的“非指示性”语文教育引起了我的兴趣。上网查阅相关资料时,偶然在“浙派语文教育网”读到了王荣生的《语文教材与教学内容》一文,我觉得很有收获。这意外的收获,可以概括为三点:
一、本文准确、清晰地区分了四个概念
1.语文课程目标
“语文课程目标”是语文课程标准层面的概念,它主要面对“是什么”的问题——为了适应现代社会和学生个体的发展,国家期望学生具备的语文素养“是什么”。
2.语文课程内容
“语文课程内容”是语文课程具体形态层面的概念,它主要面对“教什么”的问题——为了有效地达成语文课程标准所设定的语文素养目标,语文课程研制者建议“一般应该教什么”。
3.语文教材内容
“语文教材内容”,是语文教材具体形态层面的概念,它主要面对“用什么去教”的问题——为了使较为广大的学生较好地掌握既定的课程内容,语文教材编制者提供“通常可以用什么去教”的建议。
4.语文教学内容
“语文教学内容”,是语文教学层面的概念,它同时面对两个问题:
第一,针对具体情境中的这一班学生乃至这一组、这一个学生,为使他们或他(她)更有效地达成既定的课程目标,“实际上需要教什么”?
第二,为使具体情境中的这一班学生乃至这一组、这一个学生能更好地掌握既定的课程内容,“实际上最好用什么去教”?
一方面我从未去思考过这四个概念,另一方面,我也没有发现“语文教材内容”和“语文教学内容”是有本质区别的,我一直将这两个概念等同视之。
二、“语文课本名存实亡”的说法振聋发聩
“我们的语文课程与教学,依然问题重重。就教材而言,问题莫过于语文课本的名存实亡。”初一看,我不能接受,“语文课本名存实亡”?言过其实了吧。课本怎么会名存实亡呢?
再看下去才知道,自己对“课本”的认识太过于肤浅。按我的理解,“语文课本”就是“语文书”,而王荣生所指的“课文”应该是体现“课程内容教材化”的产物,是体现“教材内容教学化”功能的“语文书”,不具备这一功能的就不能称其为“课本”。文中写道:“课程内容教材化”实际上要求教材做好两件事情:(1)要有课程内容,对“一般应该教什么”给出切实的回答;(2)要对“通常可以用什么去教”有建设性的回答,使语文课程内容通过种种资源的运用得以具体地显现。
王老师还运用了两个案例来说明,我们现行的语文教材,在究竟“一般应该教什么”和“通常可以用什么去教”两个方面都没有做出明确的回答,而是需要语文教师在备课时“揣摩”,是要靠老师来“生产”的。“这等于把‘语文课程内容’一般应该教什么)的研制任务,摔给了教师。紧接着,‘通常可以用什么去教’这一教材编制者的本该完成的工作,也转嫁给了教师。因为在‘教什么’上不确定,‘用什么去教’的设计便不会有合适的着落;而一旦教师‘生产’出围绕这道题的‘课程内容’,他势必要面对‘用什么去教’的问题。”
相信所有的语文老师读了这段文字,都会恍然大悟:怪不得语文这么难教,难为我们语文老师,既要成为教学专家,还要充任语文课程专家和语文教材专家。你说,我们语文老师容易吗?如此说来,名副其实的“语文课本”,确实尚需努力建设。
三、语文教师要“对自己持以‘庖’的要求”
既然语文课本都名存实亡了,我们一线语文教师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是不是为自己的低效甚至无效的课堂教学找到了推卸责任的好借口?不是的,王老师为我们指出了一条明路:“既然已经越俎代庖、既然现在不能不越俎代庖,那么对自己持以‘庖’的要求,虽然近乎残忍但也不是不在情理之中的事情。也就是说,语文教师在备课中所‘生产’的‘一般应该教什么’、‘通常可以用什么去教’,需要有自觉和反思。”
这一点虽然只是放在最后提到一笔,但我却觉得最重要。正因为清楚了我们目前语文教材存在的这种种问题,我们才更应该承担起一线教师应该承担的重任,做我们现在应该做的事,而不是一味地埋怨、指责,这才是最实际的。
因为佩服王老师思考问题的高度,分析问题的深度,所以就想:这王荣生究竟何许人也?上网一查,才知道:大师也!
王荣生,1960年生,博士,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学科教育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语文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学术部主任。
主要著述有:专著《语文科课程论基础》《新课标与“语文教学内容”》《“语文教学内容”重构》,总主编《语文教育研究大系(1978-2005)》《21世纪专题教程·语文系列》《新课程教例与教案研究丛书》,主编《新课程高中语文课例评析》《语言知识新视点》《口语交际教例剖析与教案研制》,副主编《初中语文新课程教学法》《小学语文新课程教学法》《新课程语文教学论》等。
2009-12-3 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