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学习的《伤仲永》不是全文,课文删节了最后一节议论部分,保留了叙事部分。在此,补充最后一节的内容。通过最后一段,我们就能明显地看出《伤仲永》一文的立意。
原文
注释
王子{古人写文章作评论时,往往在其姓后,加“某”或“子”,表示自己。这里指王安石本人}曰:仲永之(的)通(通晓)悟(感悟),受(收受、得到)之(它,代指方仲永的天赋)天也。其(他,代指方仲永)受之天{受天,指人有天赋}也,贤(优秀)于材(有才能)人远矣。卒(最终)之(他,代指方仲永)为(成为)众人[众人:普通的人],则(那么)其受于人{受于人,指人的后天学习和教育}者不至(到达)也。彼(那个)其(他,代指方仲永)受之天也,如(像)此(这样)其(他,代指方仲永)贤也,不受之人,且(况且)为众人;今夫(那些)不受之天,固(本来)众人,又不受之人,得(难道、恐怕)为(成为)众人而已[而已:罢了]耶(吗)?
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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