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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富比粉钻拍卖违约季涛财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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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艺术商业》之邀而作,刊载于2014年第4期。
据媒体近日报道,来自纽约的买受人伊萨克·沃尔夫对蘇富比拍卖会上买到的“粉钻”反悔,拒绝付款,因此根据此前与卖家签订的协议,蘇富比不得不自掏腰包,接盘买下了该钻石。
这颗钻石是世界著名拍卖行蘇富比2013年11月13日在瑞士日内瓦成功拍卖的,该“粉钻”重达59.6克拉,成交价为83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5.1亿元),使其成为了世界上最昂贵的钻石。
据悉,这颗创下世界纪录的粉钻在拍卖前的估值为6100万美元。而沃尔夫应付款的8300万美元中,包含了付给蘇富比的“买家酬(佣)金”。该买家违约,蘇富比不得不在损失佣金收入的情况下,还要履行担保方责任,将这颗钻石买下。目前,该粉钻被保存在蘇富比的库房中,蘇富比方面表示,将保留对违约买家进行追究的权利。
从上述新闻中,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关键信息:
1、蘇富比与钻石的委托方签有担保卖出的协议,如果没有人买这个钻石或买的人违约不交钱,蘇富比都要自己买下这件拍品。
2、买家是钻石切割商或者是经销商,因此他买这个钻石的目的
很明显,是为了投资赚钱,而不像是为了收藏。
4、这样的拍卖场违约现象在当代西方是极为少见的。
5、违约的原因可能是,一群投资者之间产生了分歧,有人不想再合作了,因此使得沃尔夫凭借自己的能力无法履约。
6、蘇富比有可能要起诉违约买家沃尔夫。
买家合作竞买艺术品常常是一种很好的集资投资方式,在国内的拍卖场上也常有类似的合作,其目的多是为了投资,当遇到赚钱的机会将合伙买的东西出手,再将多赚出的利润按照一开始合资的比例分红。只不过,合伙投资常常是在拍卖场外收购再到拍卖场上出手来寻求差价,而不适合买这样创出世界纪录,弄得世人皆知的高价拍品,因为短期内再次出手的机会不大。
国外拍卖场违约现象并不常见,因此,蘇富比和佳士得两家拍卖行都从不收买家的竞买保证金。而一旦违约,违约人的信誉损失是很大的。因此,这位伊萨克·沃尔夫先生一定是遇到了非常大的难处,天价的成交或许会给他们的合作带来了重大压力,以致于其合伙人退出合作。但他的违约将会冒着被起诉、交纳违约金、声名狼藉、上黑名单的风险,可能将在一段时间内甚至永久地成为全球蘇富比不受欢迎的人,甚至影响其在银行寻求贷款以及他今后的经营信誉和生意。
蘇富比针对这位违约买家可能的处罚方式是:单方或联合卖方起诉违约买家,追讨成交款、买家酬金、违约金、保管费等。由于蘇富比事先没有收取买家的竞买保证金,因此无法留置保证金以占据主动。在我国内地,拍卖行一般会事先收取买家的竞买保证金,因此当对方违约时,可以先行留置其竞买保证金,再对买家进行起诉,追讨买家佣金以及相应滞纳金、违约金。根据我国《拍卖法》,如果拍卖行将来再次拍卖该件拍卖品,若成交价格低于首次拍卖的价格,其差额也将由违约买家补齐。
蘇富比和佳士得在竞争中为了得到某些重要的拍卖品,常常会采用提前支付卖家部分担保金或全额担保的方式。部分担保金在拍卖成交之后可以冲抵部分成交款;而一旦无法成交,卖家则往往无需退还该担保金,因此形成拍卖行的损失。这次“粉钻”拍卖,由于其珍惜难得的特点,蘇富比可能对卖家采取了全额担保,即如果不能成交或没收到成交款项时,将按照事先的估价格买下这件拍品。内地拍卖企业目前还没有采取这种风险很大的担保方式。遇到重要的拍卖品,某些公司可能会采取事先支付卖家预付金的方式。若拍品成交,则拍卖行只需再给卖家补齐差额;若拍卖不成交,则预付金应退还拍卖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