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获批拍卖文物将造成什么影响?
(2013-08-27 14:5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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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佳士得拍卖文物保护法季涛文物艺术品拍卖财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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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总体方案》,在上海自贸区内,取消部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允许外商投资拍卖企业从事文物拍卖业务等12项开放措施。为了突破与现行外资企业法等4部法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限制,国务院提出3年内暂停在上海自贸区实施这4项法律。如在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得以表决通过,国务院将获得授权在上海自贸区内暂时停止实施这些法律。
笔者关注的一点是对中国拍卖业影响较大的一条:在上海自贸区内,放宽国家《文物保护法》第55条第三款对于外资拍卖企业拍卖文物的限制。
我国《文物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禁止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的文物商店或者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上海自贸区内将不再适用这一条!换句话说,已经落户在上海自贸区的佳士得拍卖(上海)有限公司将可以拍卖文物艺术品了!
这消息来得出乎意料得快!笔者一直以为要等到《文物保护法》修改时再去调整第55条呢?两个月前,在接受上海某新闻媒体关于自贸区一事的采访时,笔者还在强调,国务院无法调整《文物保护法》的条款呢!
佳士得放弃北京到上海的目的终于得到了确认。虽后来居上,但如今佳士得可以领先北京苏富比在内地拍卖文物了!
拍卖业的“狼”终于来了!
实际上,这是第三次“狼”来了:第一次是在2005年,北京永乐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就得到了佳士得的商标授权;第二次是在2012年9月,苏富比拍卖行进入北京。
2005年,佳士得以商标授予的方式参与了刚刚成立的北京永乐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当时,内地众多艺术品拍卖企业对此是非常紧张的,大家从佳士得的巧妙进入中感受到了十分的压力。为此,中拍协还对佳士得-永乐违规主持的拍卖师进行了处理。后来,人们发现佳士得-永乐实际上并不可怕,因为佳士得公司不希望永乐有任何违反内地相关法律法规的做法,也不希望永乐与佳士得海外公司形成直接竞争,因此不允许永乐在海外征集回流文物,加之永乐实行的佳士得管理模式的严谨,比起内地其他拍卖企业来更缺少人为的变通,有些不合“国情”或可以说成是“水土不服”。因此,佳士得-永乐一直处于品牌经营效果强于实际收益的状态,渐渐地,内地各大艺术品拍卖巨头终于放下了心。
佳士得通过参与永乐的经营管理中了解了内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取得了第一手拍卖运作的经验和信息,为最终佳士得进入内地独资经营拍卖做好了准备! 2013年9月26日,上海佳士得将进行首场拍卖,标志着与永乐8年商标授权合约的期满,佳士得开始独资运作的新开端。
时至今日,内地的艺术品拍卖企业比起2005年时又经历了一次艺术品市场的高峰和调整的周期,显得更加成熟和壮大。从拍卖企业数量和成交额来看,即便目前是在低谷期,2012年北京拍卖业的实力已经超过当年2-3倍,企业品牌更加扎实。嘉德、保利、匡时也都跨进了香港进行拍卖。由此看来,对于佳士得在上海自贸区进行文物拍卖的消息,内地拍卖企业感受到的压力比当年佳士得-永乐成立时或许要小许多了!
今后3年,随着佳士得在上海自贸区守法经营,《文物保护法》的第55条限制外资拍卖企业拍卖文物的条款是不是就到了该修改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