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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铭超违约拍卖圆明园兽首的法律后果

(2009-03-02 17:57:30)
标签:

蔡铭超

拍卖

法国

佳士得

圆明园

兽首

法律

财经

分类: 收藏和拍卖热点问题探讨

这件事的前后法律关系是这样:

    法国人抢走了我国清朝皇家园林圆明园的宝物,应受当时的国际法和我国法律的制裁,但当时国际法是空白,我国皇帝早吓得屁滚尿流跑到承德,为保住紫禁城、中国国土和人民,只好赔款认输,还敢制强盗的罪?

    拍卖会的卖家肯定不是那个强盗,是不知经过多少倒手的人手中买来的,也许手续齐全,拥有所有权,委托拍卖行拍卖是合法的。

    佳士得拍卖行受托拍卖,如果拍卖程序符合法国商贸有关法律,拍卖品来源所有权清楚,拍卖也是合法的。

    法国法院不禁拍就是出于上面的原因。   

    至于中国政府和民间要求卖家、拍卖行撤拍,他们是可以考虑情感、关系、未来合作等因素予以处理,但不听我们也没有办法。

    买家蔡铭超拍卖场上买了兽首如果不付款,则违反了法国以及全世界都认可的合同法律。

    如果在中国,除违反《合同法》,也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我国法律会判蔡先生保证金不能收回,还要补偿拍卖行的相应损失,如果拍卖行再次拍卖,拍卖价低于这一次,还要补交两次成交额的差价等。

    如果这次法国佳士得起诉蔡先生,并委托中国法院予以协助,也许会判蔡赔偿损失。如果中国法院或者蔡先生不配合执行蔡先生的中国财产,法国法院有可能判蔡先生不得进入法国,不能在法国从事商品交易及参加拍卖会等,国际上的拍卖行也许会联手禁止蔡先生参加艺术品拍卖会,即禁入性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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