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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师如何在拍卖场上应付优先购买权

(2008-09-12 22:02:50)
标签:

拍卖师

应对

拍卖场

优先购买权

技巧

财经

分类: 拍卖师主持理论与技巧

在拍卖场上有时会遇到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况。比如,拍卖房屋所有权时会遇上房屋有签约未到期的承租权。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原则: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有优先竞买权。在拍卖企业股权时也会有类似的问题:股东对企业的股份有优先购买权。遇到这种情况,拍卖师应在拍卖会开始时对有优先权的竞买人应事先确认,有优先权的人可不参与前面的竞价过程。比如:当拍卖师在报“三次落槌提示”的“最后一次”后,再转向优先权人:“现在场上出价为38万元,38万元您有兴趣吗?”如优先权人说“不,则拍卖师落槌,宣布前面非优先权竞买人成交;如优先权人说“我要”,则拍卖师转向大家:“优先购买权人出价38万元,还有加价的没有?下面的价位是39万元!”如果没人再加价,则拍卖师落槌宣布优先购买权人成交;如有人继续加价,则拍卖师继续向全场报价,直到“最后一次“时再转向优先权人,依此继续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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