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最高检亮剑:剑指金融大鳄、金融内鬼!
(2017-08-25 19:08:37)
金融犯罪是一种高智商犯罪,其专业性、隐蔽性都很高,而且破坏力巨大。在金融“内鬼”的配合下,一些“金融大鳄”在金融领域兴风作浪,掀起一阵阵惊涛骇浪。当其酝酿、实施之时,非业内人士往往难以察觉。待案发之时,往往对群众、对国家的财产已经造成了难以弥补的重大损失。
为了在预防和打击金融犯罪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力量,日前,最高检印发通知,要求坚决查处兴风作浪的“金融大鳄”、搞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内鬼”;严厉打击打着创新旗号大搞“庞氏骗局”等金融欺诈活动;集中查办金融领域有影响、有震动的职务犯罪案件。
“金融大鳄”往往手中握有巨量资金,在金融市场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力。在金融“内鬼”的配合下,“金融大鳄”买进卖出,呼风唤雨,足以操纵市场动向。他们营造舆论,释放虚假信息,误导市场,然后高抛低吸,榨取股民的血汗,甚至直接危及国家的金融安全。这些为所欲为的“金融大鳄”,手握重金,贪婪嗜血,时刻在寻觅机会,随时会出手围猎。当其出手之时,金融市场为之震动,正常秩序因之摇曳,成为其围猎目标的散户或机构,往往血本无归,损失惨痛。放任“金融大鳄”的兴风作浪、巧取豪夺,甚至会动摇国家的金融战略,伤及根本,所以必须及时出手、及时亮剑,给予“稳准狠”的打击,使其图谋不能得逞。
在金融系统内部,有一些窃据高位的“内鬼”,打着创新的旗号,巧立名目,虚构美好前景,推出了一个又一个名曰“创新”实为“祸国”的金融新产品。结果,经过伪装的新产品蒙混过关,骗取了许多老百姓的信任,对群众的利益造成巨额的损失,给国家的金融安全造成巨大威胁。金融领域固然需要创新、难免失误,但是,必须明确定性、深入检讨,哪些初衷是善意的,是技术性的失误,是对金融市场的误判,哪些初衷就是不怀好意,为钓鱼而来,为围猎而来。对于后者而言,广大群众的损失、国家的损失,是他们的既定目标,这样的创新其实就是挂羊头卖狗肉,为的就是损公肥以私、损人以利己。对于这种居心险恶的“内鬼”,务必深究到底,剪除党羽,追回所得,罚至倾家,直至追究刑责。如此,方可以儆效尤。
不久前,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被查落马,银监会原党委委员、主席助理杨家才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金融领域一系列高官或高管落马,表明我国拉开了金融反腐的大幕。
如今,最高检印发的通知表明,今后检察机关将在金融反腐的斗争中发挥更多、更大、更加经常性的作用。金融高官或高管的落马,也许更多是纪检部门在发力。而最高检近日印发的通知则表明,检察机关对金融系统、金融领域的监督检察,将是常态化、全面性的,而对金融犯罪的打击、侦办,也会有越来越多的具备专业技术的人员。在同时兼具金融技术与侦查技术的检察人员面前,善于隐藏真实目的、假借“创新”而包藏祸心的“内鬼”们,也将难以匿迹遁形。
金融安全事关国家安全,此番最高检发文,剑指“金融大鳄”、“金融内鬼”,捍卫国家金融安全,这是反腐败的强音,也是广大散户的福音,值得我们由衷地为之叫好、为之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