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蒙骗签下104年保险合同,这样的投保欺诈案件谁来查处?
(2016-09-19 07:52:09)据媒体报道,5年前,刘女士在中国农业银行购买了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款保险产品,推销保险产品的人员称,只要连续5年每年交纳2万元后,她能取走10万的本金和分红。5年后,刘女士想要取10万元本金,却被告知保险合同期限为104年,现在取回10万元本金属于退保行为,无法全额退款。刘女士说,“这太荒唐了,入保时我38岁,怎么可能再活104年,我儿子都受益不了,得等到孙子了。”
为何10万元钱在保险公司放了六年,如今却不能完整地取出本金?我以为,刘女士的遭遇不仅仅是一个人的困惑与不解,而是整个中国社会的困惑与不解。刘女士反映出的问题,是我国保险业乃至银行业的经营管理乱象。夸张点儿说,当下的中国保险业是最不靠谱的,因为里面充满了欺诈。
不信,你在百度搜索上输入保险、被骗等关键词,网页瞬间呈现近300万条相关信息,如四平市的低保户章大爷,准备将辛苦攒下的5000元钱存进银行时,接待章大爷的工作人员在没有说明自己真实身份的情况下为其办理了所谓的“高息存款业务”。几日后,章大爷接到北京某保险公司打来的反馈电话才知道,自己办的是保险而不是存款。于是章大爷找到那位工作人员要求撤销保单,工作人员称合同已签,退保须交2200元违约金。
本案焦点是该保险公司员工借用银行场地向储户宣传保险业务,在给客户办理保险业务时并没有表明身份,误导到银行存钱的储户,掩盖了实施诱导投保的事实。章大爷就这样把5000元存款变成了保险。
事实上,冲着一句模糊的说明买了一份终身寿险,20年后才发现这句写在宣传册里的话并没有出现在保险合同里;拿着几万元去银行存定期,回来才发现自己稀里糊涂买了保险;相信了保险公司业务员的承诺,买完才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原本让人踏实心安的保险成了不少人的“糟心事”,原本对保险业爱之深到头来却恨之切。追根溯源,归结到一点就是保险业充满欺诈,实在不靠谱。
一是推销保险的人员不靠谱。为了工作业绩,用尽各种手段欺诈投保人员,只要把你哄骗进来就行,毫无诚信可言。可曾想,这一锤子买卖能坚持多久?锤子砸下的同时,也砸掉了自身的信誉。
二是保险推销员流动性大不靠谱,今天在这家保险公司,明天可能就换另外一家主子了。可以说,他们成了最没有诚信的“段子手”。
三是从根本上讲,保险公司打从娘胎里出来就不靠谱。因为他们在推销产品时满嘴跑火车,在合同条款的细枝末节上设置了各种陷阱,无论投保人怎样精明神算,都逃脱不了最终被欺骗的境地。只要把你哄骗进来,你一定会掉进深坑里。等你投保几年后反应过来了,已经骑在老虎背上下不来了。
总之,投保人面对保险产品的“骗术”是防不胜防,希望而来失望而归,最终赔了夫人又折兵。我爱人与刘女士有过类似的遭遇,几年前,她在某保险公司保险员的“忽悠”下,为孩子买了两项保险。可两年后发现上当了。此后,除了给汽车上保险,我不买中国任何一家保险公司的产品。
我不禁要质疑,作为一个正部级的事业单位,为何管不住保险公司的蒙骗行为?为何年年发文谈治理抓整顿,就是管不住保险公司的蒙骗,他们仍然上演“涛声依旧”呢?
如果任由蒙骗行为发生,任由保险业畸形发展,损害的不仅仅是整个保险业,而是市场的诚信、社会的诚信、政府的诚信。保险监管机构如果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上不作为、懒作为,就应该被问责。
保监会不能只是一个安置官员、仕途升迁的机构,不长牙齿的纸老虎;保监会要成为长牙齿的真老虎,要敢于重拳出击,依法维护市场秩序,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保护广大投保户的合法权益。对于那些没有商业诚信,以蒙骗方式拉投保户的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能因为其不法行为损害整个保险业的声誉和形象,以实际行动推动我国保险业在依法合规的轨道上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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