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离婚案已经成为国民道德之殇,国家法律之殇
(2016-08-18 19: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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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强离婚案王宝强前妻马蓉出轨非法侵占罪王宝强离婚时评 |
分类: 汤计博客 |
自8月14日凌晨王宝强“突然”发布离婚声明开始,一直到8月18日的下午,将近5天时间,整个媒体圈都在围绕王宝强婚变做文章,其关注度之高、持续时间之长、卷入网民之多实属罕见。
按照新闻传播的一般规律,明星婚变的新闻热度发展到今日也就偃旗息鼓了。但从目前各大媒体关注的热度看,似乎有跑马拉松式的各种征兆。现在,王宝强婚变引发的舆论将是空前的,恐怕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也是绝后的。
对于明星的绯闻、纠纷乃至婚姻,我做记者30余年,说心里话从来就不感兴趣,包括这次王宝强婚变。一是这是娱乐圈人士常用的“手段”,目的大都是提高知名度;二是清官难断家务事,还是少插手为好,在中国夫妻吵吵闹闹一辈子,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或许哪一天两人就“突然”和好了,这不是没有可能的。
但王宝强和马蓉的婚变发展轨迹已经完全超出了以上两条,其复杂程度已不容小觑,而自媒体的添油加醋,更让明星婚变事件产生了核聚变的巨大能量,引发全社会持续关注,以至于让国外的媒体巨头也参与其中。
一个名气还不是特别大的明星,为何能带来万人空巷的效果?令人费解的明星婚变,终于让我这个老记者产生了探索的欲望。人们持续关注王宝强婚变,客观上讲有其明星效应,但主观上更为重要的原因是,每一个人都从王宝强和马蓉的婚变中折射自己,由此及彼、身临其境地关心起自身情感的安全和财产的安全。
一个明星尚且不能完全掌控家庭安全、丧失财产,而一个普通老百姓就更为渺小,谁来保护我们的合法婚姻不受侵犯,谁来保证我们的家庭财产不受侵占?
在所有人看来(不论是高官、百姓、还是富商巨贾),说不定哪一天王宝强的不幸就会降临到自个儿头上,说不定哪一天自己辛勤劳动赚来的财富被身边最亲近的人偷走,或许哪一天头顶上的帽子变了色儿而自己浑然不知。恐惧与不安像毒虫一样侵噬着每一个中国人的心灵。
从目前曝露出的问题看,原经纪人宋喆与马蓉之所以成为千夫所指的“坏人”,就是因为他们触犯了中国人最起码的做人的道德底线:朋友衣可以穿,朋友妻不可欺。更何况宋喆还是靠王宝强混饭吃的。这就应了那句“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有网民形容马蓉是现代版的潘金莲。呵呵,你也太小看潘金莲了,更是对潘金莲的侮辱。
其一,潘金莲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了自己老公武大;其二,潘金莲和武大成亲后,虽然穷,但她是想好过日子的;其三,潘金莲与西门庆的第一次是西门庆主动的;其四,潘金莲和西门庆只发生过一次性关系,也就是说只出了一次轨;其五,潘金莲和西门庆从来没有想过要偷走武大郎的“烧饼”。
王宝强,他既不是西门庆,更不是武大郎,但他有武大郎的勤奋、诚实、忠贞、坦诚,稍加打扮也不差西门庆那点风流倜傥。大家之所以力挺王宝强,在于他的朴实无华、正能量的品德和创业精神。
但如今,通过诚实辛苦合法劳动换来的家庭财富被转移,通过个人魅力取得的合法婚姻却遭到最亲近人的插足。中国人几千年传承下来的道德被马蓉、宋喆践踏。如此不幸,放之四海谁能忍?是可忍孰不可忍!
但,现在最关键的问题来了:“武松何在?” 我期待的“武松”不是那个在哥哥灵前手刃嫂嫂的那个武松,不是替哥报仇杀了西门庆的“武松”,而是法律。
从王宝强婚变的复杂程度来看,宋喆与马蓉极有可能涉嫌职务侵占。
尽管马蓉与王宝强有合法夫妻关系,但是,在公司他们是持有不同股份的股东,如果马蓉作为公司法人侵占了股东王宝强的合法财产,那就是涉嫌犯职务侵占罪。如果她与公司雇员宋喆合谋作案,那就是共同犯罪。
虽然王宝强现在尚无“铁证”,但我以为王宝强与其在网络上争吵、相互揭疤亮丑,还不如在第一时间报警,举起法律的利剑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合法财产。在这种情况下,警方也应该积极介入,防止事态和舆论进一步恶化、偏激,引发社会不稳定。
警方一旦查清任何一方涉嫌非法侵占,就可以用法律来制止纠纷。但法律的出手,绝不是单单保护王宝强的资产,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是保护所有人的合法劳动成果,保护中国的优良传统与道德底线,保护合法婚姻不被破坏,更是保护法律不被玩弄和亵渎。
如果法律都无法保护明星王宝强的财富、婚姻和爱情,谈法律有何用?谈法治有何用?谈道德有何用?剩下的就只有不择手段,厚颜无耻了。
王宝强婚变已经涉及到了法治建设、道德建设,也涉及到法律能不能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的问题,保护人民的合法财产的问题。王宝强与马蓉的婚变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唯有公安机关用法律的利剑斩妖除魔,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才能以此推动中国的法治进程。
王宝强离婚案,已经成为国民道德之殇,国家法律之殇,我期待“武松”及早出手,莫让13亿国人在不知不觉中淹死在王宝强马蓉的口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