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记者、好警察、好法官一定是好人
【阅读提示】对话呼格案内参记者汤计:有一种动力让我坚持到底快阅读http://y0.ifengimg.com/cmpp/2014/12/01/13/61a86dbd-66c7-4934-9efb-055442866ad3.gif
光明网评论员:昨天(11月30日)有媒体报道了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再审的前后因由。在这篇采访报道中,促成呼案再审的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汤计披露说,呼案再审的阻力非常大,但是来自当地公安、检察和法院的许多人,都明里暗里地支持呼案再审,还呼格吉勒图以公道。推动呼案再审的动力来自哪里?汤计以自身的体会回答说:“一个好记者一定得是好人,你不是好人,就不会有同情心,不会有慈悲心。有了同情心,你才会有明辨是非的思想、能力,才有做事的动力。”
这话说得何等好!由此观照那些支持呼案再审的公安、检察和法院的人士,他们又何尝不是如此!由此再观照那些不顾实情阻碍呼案再审的某些人,他们反对再审的动力究竟来自哪里?他们是缺乏同情心、慈悲心,还是缺乏明辨是非的思想和能力?
同情心、慈悲心,这是人类最基本的情感,是人类组成族群、社群的粘合剂。当然,这种基本情感,总会在相当一部分人的心里、因为这样和那样的原因而遭到扭曲甚或“删除”。因此,古往今来,人们把怀有这种情感且以这种情感来待人接物的人称作“好人”,把与之相反的人称作“坏人”。在社会日益复杂化、人们的社会角色日益多样化的现在,人们对“好人”与“坏人”的判断标准并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判断“好人”与“坏人”的依据简单而明了,但却“管用”于最复杂的社会事务和最多变的社会角色。
在当代社会,各行各业都有林林种种的典型和模范。这些典型和模范,有因职业标准而树立,有因价值取向而推出,还有因各种需要而创造。这些典型和模范,是社会主导价值的标杆,是社会主导价值所倡导的社会成员的发展方向。在这样的标杆下,有人因靠近标杆而成功,有人因背离标杆而自弃。当然,还有相当数量的人,以标杆高不可攀为自慰的借口,从而为不去争作典型和模范而甘愿作所谓“普通人”找到了最好的借口。
但是,无论什么样的典型和模范,都应该具备人类最基本的情感,都应该在人类最基本的情感方面与其他人具有共性。所以,一些以作“普通人”为由而远离典型和模范的人,也同时把典型和模范身上所具有的人类最基本情感当作了典型和模范身上所具有的特质,并因而也远离了作为人类最基本情感一部分的同情心和慈悲心。从某种角度而言,这就是典型和模范林立,而一些社会成员道德水准更低的部分原因。
高耸的典型和模范,反倒成了一些社会成员开脱自己失德、缺德的根据,这其实也是在典型和模范之下,“好人”标准缺位的结果。一个社会成员,可以不做典型或者模范,但不可以不做好人,绝不可以去做坏人。什么是好人?什么是坏人?由上述汤计的话,正推与逆导,就可以判断出何为好人,何为坏人。
由汤计的介绍,公众也可以更正某些在类似案件中所形成的观念。在呼案再审的起因中,正是同样具有同情心、慈悲心的警察,向作为记者的汤计吹出了第一声“口哨”。这些警察,与那些在类似案件中“创造”了有罪证据,进而酿成错案的警察相比,其工作职责与遵循并无不同;所不同者,也正在于汤计所说的同情心、慈悲心以及明辨是非的思想和能力。
社会公正和正义,无论从哪个角度讲,都不是什么复杂的事情。判断和实现社会公正和正义,需要同情心和慈悲心,需要好记者、好警察、好检察官和好法官,需要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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