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巴彦淖尔:无证砍伐自家树木也犯法
新华网内蒙古频道6月12日电
来自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消息称,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狼山镇农
民郭林因无证砍伐自家的杨树,日前被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管制一年,处罚金2000元。
据介绍,现年33岁的农民郭林,系临河区狼山镇永乐村五组农民。今年2月24日至25日,郭林在没有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永乐村五组毛渠陂上砍伐其母亲的杨树83株,立木蓄积19.29立方米,被林业部门抓获。
临河区检察院以涉嫌滥伐林木罪对郭林提起公诉。临河区人民法院认为,犯罪嫌疑人郭林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擅自砍伐林木83株,立木蓄积19.29立方米,数量较大,其行为构成滥伐林木罪,故一审判处其管制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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