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主转万里大造林客户“恕未具名”留言
汤记者:您好! 首先感谢你对我们“怀着绿化祖国之心,投资万里公司林地”时绿色情节的理解与肯定;再者感谢你的信任,将我“谈谈两次林地考察的思考”发表拙见的留帖,于
4月13日加注转载于正文。从其1200多人次的阅读可以看出,此文引发了一些客户及网友的认知与思考,但也应理解肯定还有不少人会存有疑虑。今闻博主“过一阵子上通辽”,本人的两份合同博主已知。今征得去年8月3日与我同车去验看12号地林友的同意,把他的合同号也公布于此20043A1-00120101006-0100A0012(位于阿旗绍根镇登吉格嘎查,路况很差),并烦请您把12号地的林木状况,拍几张数码照发在网上。0012号合同所有者是一位年逾古稀的退休工程技术人员,也是一名有四十多年党龄的老党员,他愿与我一道,以所购林地的真实情况警示万里的购林客户朋友,看看2004年秋植的杨树近四年的生长期胸径到底有多少?再预测八至十年的生长期能不能长到万里宣传时说的25厘米粗?从而满足一些客户朋友的希望与诉求-----“让事实说话”!并期待其对万里案进一步的自我教育与思考! 至于报不报案?应该相信并尊重人家自己会作出正确的决定!
据说自治区政府及专案组近期正在落实林地有无管护价值的排查,争取让有限的管护资金尽快发挥其应有作用,把有管护价值的林地管护好,既能保证这部分林地主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把节余的资金连同追缴的涉案资金,用于其余投资人的权益保障。这是一个关乎全体客户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是万里案善后处理工作能否让人民满意的关键所在!望汤记者能积极配合并督促有关部门抓紧落实工作,争取使万里大造林案能有一个于国、于民、各个方面都能接受的圆满结局。
顺便通报万里客户报案情况如下:以购林人员身份证计算,北京地区购林人员约千人(即某人如购林数次,只按一人计),据市局经侦总队的两位警官讲,截至4月24日已有400多人正式报案。现各区县分局早已不再受理,仅由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统一接待,并转交内蒙古公安厅经侦总队统理。
同是购林人,都有爱国心! 再附几句如下,市局经侦总队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半步桥44号。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2购林情况简述,3林地转让及管护合同A4纸缩印,4购林及管护费发票,5林权证只要封面及有章、字、图的页,6以上各一份、一律A4纸复印件,7现场填报情况调查表一张。当地复印每张伍角钱!
另,我是客户我不报案,后期民事赔付会不会因为我没报案就不赔或少赔啊?
冒昧回复! 此问曾听市局经侦总队的两位警官作答:开始忙亿霖万里一出又忙万里,近期北京亿霖快结了,接着还是万里。你说你上当受骗了连个记都不登,到时候公安到处去找你退钱,上哪儿找你去啊?想好事吧! -----同屋登记者九人,皆笑或吐舌窃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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