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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浩俊:“批发调令”局长被批捕疑虑重重

(2009-11-28 22:22:33)
标签:

杂谈

谭浩俊:“批发调令”局长被批捕疑虑重重

谭浩俊

9月中旬,武安原教育局长离任前突击调动上百农村教师进城引起关注。武安市调查后初步认定冯云生在局主要领导交接过程中存在失职错误,但未发现冯云生收受钱物。近日,记者获悉涉事局长已被批捕。值得注意的是,此案是由上级检察机关指定异地侦查办案。(1127日《武汉晚报》)

一夜之间,签发上百份调令,本身就是一封举报信。

但是,河北武安市有关部门调查的结果却仅仅是失职错误,并未发现冯云生收受钱物等行为。那么,冯云生是否真的如此“清白”呢?

接下来的情况是,邯郸市检察机关介入了,不仅指定此案异地查办,而且向邯郸市人大常委会提请提对冯云生执行刑事拘留。

据透露,目前冯云生已经被批捕。

从当地政府认定的“失职错误”到上级检察机关执行批捕,可谓是来了个180度大转变,这个弯不仅转得大,而且转得蹊跷、转得疑虑重重。

首先,冯云生“失职错误”的结论是如何得出的?一夜之间“批发调令”上百份,且没有经过组织研究,这样的行为,难道仅仅是“失职”吗?请问,武安市政府到底是如何对“失职”进行界定的?如果这样严重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都只是“失职”,那么,还有多少行为才能够用党纪和国法来进行约束呢?

第二,冯云垂真的那么“清白”吗?按照武安市有关方面调查的结果,冯云生没有收受财物等行为,也就是说,冯云生是“清白”的。真的如此吗?一个敢置党纪国法于不顾,置组织于己物的人,真的会如此“清白”吗?单从冯云生敢一夜签发上百份调令的行为中,就可以看出这个“一把手”有何等的霸道,何等地目中无组织、无他人、无党纪国法,为什么武安市有关部门不顺藤摸瓜,依据这条线索追查下去呢?

第三,为什么邯郸市检察机关为“越级”办案。一般情况下,不是大案要案,检察机关是不会“越级”办案、异地办案的。既然邯郸市检察机关直接干预此事,并实行异地办案,说明此案并不那么简单。那么,邯郸市检察机关与武安市政府出现的这种反差,又该如何理解呢?对武安市在冯云生问题上的作为,是否也应当一并调查呢?

我们说,党纪国法不是可以随意任人打扮的小姑娘,也不是官员手中的玩具。如果每位官员都能置党的纪律、国家法律于不顾,凌驾于组织之上,为所欲为,那么,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还如何得以执行呢?政令还如何畅通呢?即使冯云生真的如武安市有关方面所说,没有收受财物的行为,其“批发调令”本身就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毫无疑问,武安市这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做法,是严重的的失职行为,将对政府的威信和公信力产生严重的影响。

所以,不仅对冯云生“批发调令”的行为需要严厉查处,对武安市草率作出“失职错误”的问题也要认真调查,给公众一个满意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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