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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教农村教师清苦均衡公平 |
分类: 教育 |
依法治教让城乡教育齐头并进
两个案例即是有两个参考系的鲜明对比,读出的是当前我国农村教师收入状况的缩影:月收入比农民略好,收入水平低;收入涨幅没有城市大,与城市教师收入差距仍然较大。另外,和城市相比,农村环境艰苦,很多老师需要“走读”,交通、通讯成本较高,农村教师生活仍然很清苦。(11月6日《人民日报》)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这在1994年1月1日实施的教师法中作了明确规定。执行起来有一定的难度,于是到了2006年9月1日实施的新义务教育法从旧法中的“不低于或者高于”删掉“高于”,仅剩下了“不低于”。谁去监管落实?还是一笔糊涂账。明明白白的法律规定,地方政府在执行时竟打折掺水,即使对于同一地区的城乡教师也将给予不同的待遇。
某县连续两年发计生奖文明创建奖县长奖等,其实这笔奖金数额不菲,明文规定奖金发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加括号教师除外,享受待遇时为什么将教师拒之门外?教师辛辛苦苦的工作,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教师的心顿时会凉了半截,和公务员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比,教师收入明显要少了不少。公务员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享受免费的午餐和免费的班车,这些隐形的收入也是有目共睹的。
和公务员相比,和城市教师相比,农村教师收入低,和当地农民相比没有明显的优势,农村教师差不多成了一个被忽视的弱势群体,想当年他们步入教育岗位满怀信心表示大干一场,可是现实往往令他们心灰意冷。农村教师生活清苦,子女教育就业相对处于劣势,交通不便业余文化生活贫乏,在乡村能够留下来的基本上是本土的年纪大的老师,不少教师的另一半还是农民,他们或许需要守护家里家里的田地山场,或许需要守护家里的老人,或许是无计可施无法从农村脱身,只能是强忍着。一些新入职的年轻教师或许没有长远的打算,将农村学校当成跳板,伺机进城远走高飞。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学校师生人满为患,而乡村学校人去楼空,城市学校的教育质量确实能够吸引人。今年9月,一个名字称为“林日新”的网友给人民网的来信中写道,“我校是一个乡村中学,今日教师归校,笔者发现这个只有三十多个初中老师的学校,一次被城里中学通过考试选拔走了九位年轻的优秀老师,十二个班主任一下少五个,其中有本期初三班的几门主课老师(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等)全部被选拔走了。因为新老师一时难以到位,这下竟让整个学校的开学工作陷入瘫痪。”这些骨干教师在农村学校一干就是多少年,他们为什么能狠下心来撇下自己的不管不问?原来是“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多少让人多愁伤感,其实这种现象并不鲜见,这是我们所不愿看到的现象,我们所希望的是教育均衡与教育公平。
农村教育是中国教育的重点和难点所在,是中国教育的半壁江山。如果不重视农村教育,中国教育就无从谈起。义务教育,重点在农村,关键在教师。所以依法以规提高农村教师待遇是当务之急,切切注意,提高教师的工资待遇不是政府的施舍,而是法律所赋予的权利,“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不能是遥遥无期空头支票。一碗水端平,农村教师也是教师,我们不希望看到农村教师清苦的字样,我们不希望听到媒体为提高农村教师的待遇在吼在据理力争,依法治国依法治教迫在眉睫,我们的教育需要步入法制化的轨道。
提高农村教师待遇是一个方面,还有一个方面是加强农村教育的管理。当下,农村教育已经开始被边缘化,松散,甚至是放任自流。需要政府和政府教育部门严格管理科学管理,让农村教育“待遇留人,事业留人,制度留人,情感留人”,做到农村教师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真正发挥每一位教师的聪明才智,真正让城乡教育齐头并进,比翼双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