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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时评奇葩校规 |
分类: 教育 |
魔鬼式教育的背后
从2011年开始,河南省长垣一中实施包括不准携带手机入校的“六条禁令”、“七个不准”等校规校纪,违反者一被发现,就被开除、劝退。要想返校就得向学校交6000元到1万元不等的罚款。(6月13日《中国教育报》)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河南省长垣一中实施包括不准携带手机入校的“六条禁令”、“七个不准”等校规校纪,无可厚非。但是,违反者一被发现,就被开除、劝退,如果要想返校的话,就得向学校交一笔不菲的钱,等于是变相的罚款,交不起这个罚款的话,就将面临辍学,这样的校规着实够狠的,这就令人匪夷所思,被人称着奇葩校规一点也不为过。在竞技比赛的训练中存在魔鬼式训练一说,我则称长垣一中的这种教育为魔鬼式教育,不乏简单粗暴。
学生违纪,家长掏钱,或曰变相罚款,或曰乱收费,违法或者违规。按照《行政处罚法》,学校没有行政处罚权,无权对学生进行罚款。学生违纪只能进行批评教育给予警告灯纪律处分,学生损坏公物只能要求照价赔偿。学生到校是接受教育的,不能动辄开除劝退。这种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不符教育规律,不符合教育的法律法规,可能使处在青春叛逆期的少年产生逆反心理,甚至会造成难以消除的心理阴影。教育是和风细雨的润物细无声的小火慢炖的,现在已经是信息化的时代,孩子玩手机确实可能会丧志,但是这种绝对的堵毕竟不是好方法。
高薪聘请来的省示范高中的校长不可能不精通教育,不可能不熟悉法律法规,想必长垣一中的领导班子以及老师都是教育的行家里手。但是他们执行“六条禁令”、“七个不准”这些奇葩的校规,几年如一日,力度不减,为何这么理直气壮,因为办教育的功利主义思想使然,如果对学生进行感化教育,见效肯定慢得多,奈何不得,只能如此。多年来一贯的应试教育,教育质量升学率是看得见的摸得着的,其它的都是虚无缥缈的,教育评价机制说一千道一万,还是看升学率。升学率高皆大欢喜,否则就被千夫指。长垣一中强硬执行奇葩校规,在于他们拿到了县官大老爷的尚方宝剑,可以理解为政府对教育的大力支持,也可理解为行政对于教育的干预。不得不说,政府领导插手教育,只能按照指示照办,即使你有话要说,也只能闭嘴,教育人办学有多少话语权和自主权?天晓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