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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朱永平:如果政府公开我可能撤诉—《南方都市报》2013年1月22日A5

(2013-01-22 09:20:12)
标签:

杂谈

分类: 热点探视

 

2013117日下午,就广州市政府拒不公开“39号文”涉嫌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前往广州市中院递交了起诉书,正式起诉广州市政府。当天,广州市中院已回复将于21日决定是否予以立案。至昨日下午五时,朱永平未收到任何回复。

在得知39号文近日可能会公开时,朱永平称,如果政府公开,他可能会撤销诉讼,但需要看政府用什么样的理由来对社会说明。“因为一周多前政府的答复是不能公开,一周后又无征兆地突然公开,我们需要一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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