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平律师受聘为财政部驻广东专员办法律顾问
(2012-07-20 10: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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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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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18日,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律师受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驻广东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法律顾问,专员办负责人江龙主任为朱永平律师颁发了聘书,并对朱永平律师愿意受邀成为专员办法律顾问表示感谢。
另外,应财政部邀请驻广州办事处邀请,朱永平律师于同日在江门为众专员举行了一场关于财政行政执法专题培训。期间,朱永平律师不仅引据法律分析了行政执法的规范及违规风险;还联系时势,列举了丰富的案例,形象地诠释了行政执法的要义;鼓励公务员培养法制意识、依法行政。
会议伊始,朱律师强调:当一名好公务员,就要耐得住寂寞;预防腐败要深深植入执法主体的潜意识、下意识。而后,朱律师详细解释了本年1月新颁布的《行政强制法》,强调了行政人员执法时必须找对法律法规,红头文件不能直接使用等具体执法问题。
朱律师讲课时,场下气氛热烈,与会人员不时被朱律师幽默风趣的语言所感染,会场传出了阵阵笑声。
会后,朱律师与专员办负责人江龙主任以及相关领导亲切握手并合影留念,本次行政执法培训课程获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