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我国禁止私人对公民调查或侦查—《新快报》2012年4月27日A32
(2012-05-02 10: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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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朱律师点评 |
私家侦探玩过火?警方查封“九头鸟”
广州首个成功以“私人侦探”为商标注册的调查公司——广州九头鸟调查事务所近日被天河警方查封,据传其使用非正常手段,触犯了刑事方面的法律,遭当事人报警所致。有律师表示,此类调查公司大多以商业咨询或商业调查名义注册,但实际工作过程中通常有越权、越界行为,极容易触犯法律,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管。
律师说法:我国禁止私人对公民调查或侦查
针对此事,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律师表示,我国现有法律明确禁止除司法机关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民个人进行调查或侦查。目前,合法注册的调查公司,其经营范围仅限于商业资料、诚实、信用等领域内商业调查或咨询。
“这些调查公司在取得合法外衣后,往往进行一些越权、越界的活动。”朱永平说,此类调查公司通常宣称可以提供“寻人跟踪、手机定位、财产查询、窃听偷拍”等服务,但这些都是采用非法手段获得,这种行为对被调查对象的隐私权、人格权、名誉权及财产权造成了侵犯。被调查对象发现后可立即报警,经警方查实后,进行调查活动的责任人及其公司主要负责人,轻则面临治安拘留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涉及刑事责任。
部分调查公司通过变相软禁、绑架等手段达到目的,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此类调查公司的监管,让其走上规范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