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打工家庭命运的非典型样本—《南方日报》2012年03月20日
(2012-04-05 10: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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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朱律师点评 |
一个打工家庭命运的非典型样本
儿子看病欠下十几万外债。一家三口为了还债,从武汉南下广州打工。母亲在打工时被查出肝癌晚期,至今卧病在床。父亲在工作岗位上晕倒,被查出有严重心脏病。原本一个幸福的家庭,多次遭遇不幸。但因为用人单位没有购买社保,他们维权遭遇困难重重,整个家庭已濒临崩溃的边缘。
■专家观点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永平:
企业应负全责
出现这种企业不给职工购买保险的原因主要在于社会管理的缺失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在这种情形下,企业应该负全部责任。
目前社会保障机制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责任不清。政府、社会、企业、个人责任的边界不清晰,中央政府与地方责任划分不清晰。二是立法滞后。我们国家走的是一条渐进改革、试点先行的道路,经过长期试验后才开始重视立法,试点期间过长必然损害制度的健康发展。三是现行制度的有效性不高。现在每一项社保制度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缺陷,它直接损害了制度的有效性。四是政府财政投入偏低。我国去年财政投入社会保障的比重还不到13%。
对于外来务工人员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可通过劳动仲裁和诉讼来解决,在此过程中政府职能部门应该扮演从宏观上引导和监督的角色。目前我们国家保障弱势群体的工作做的还不够,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健全,公益组织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一空缺。他们能更好的表达弱势群体的声音,更有效的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
■律师说法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律师 朱永平:
1.劳动者在工作岗位上病倒,如何认定是否属于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2.用人单位是否必须要为职工购买相关社保?如果没有购买,职工如何索赔?索赔标准是多少?外省企业能否在广东为职工购买保险?
用人单位必须要为职工购买相关社保,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如果没有购买,劳动者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向当地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免费申请仲裁,要求单位补缴,逾期不缴,可加收滞纳金。
索赔标准参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2、8、10、11条。
3.购买的社保何时可以生效?以前没有购买的保险能否补交?
购买社保的生效期限因购买种类和地域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以前没有购买的保险可以补交。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时,劳动者可向哪些机构维权?需要哪些证据?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时,可以向单位内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再向法院起诉。
证明劳动关系存在所需的证据:用人单位的招聘记录、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缴纳各项保险的记录、工作证、出入证以及报销单据等等。
证明公司无故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据:书面解除劳动关系通知、谈话记录、证人证言、公司所发正式公文。
5.劳动者进入企业时,应该注意什么?
劳动者进入企业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内容以及形式是否合法,注意企业试用期条款以及试用期间薪酬标准是否合法,注意企业各项社保的缴纳以及劳动保障设施是否到位和齐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