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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表另提建议—《广州日报》2012年3月1日A3

(2012-03-01 12: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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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特种水用户也划分阶梯

来自省消费者委员会的朱永平代表也不同意上述两套方案。他还提出了自己的“第三套”调价方案。

他建议,将用水户性质分为低保户居民生活用水、普通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以及特种用水等4种。其中,对于低保户居民家庭,由政府财政出钱,对他们按照3口之家每月每户21吨以下的用水量提供相应的补贴,让他们免费用水,至于他们超过21吨以上的用水,则同样执行阶梯收费——对22~27吨之间的用水,按普通居民用水户第一阶梯水价标准每吨2.02元计收水费,超过27吨以上的部分按每吨3.03元计收。对于普通居民生活用水,则按照4口之家每月每户28吨的标准确定第一阶梯用水量,对每月28吨以下、29~36吨,以及36吨以上的用水量,分别按照2.02元、3.03元和4.04元的标准分别计收水费;对于非居民生活用水,朱永平建议统一按照每吨3.6元的标准计收水费;对于特种用水户,朱永平也以中等规模洗车档为例,建议分每月75吨以下、76~120吨,以及121吨以上等3个档次,分别按每吨20元、30元和40元的标准,实施阶梯式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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