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14/middle/5055f0b8gb60ece0f4bdd&690
朱永平:中国需要律师学
http://s12/middle/5055f0b8gb60ec54a39ab&690
2011年11月26日,经过一年多的紧张筹备,广东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以下简称为律师学研究会)正式成立,这是全国省级法学会中第二个律师学研究会。日前,律师学研究会会长、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接受了《方圆律政》记者的专访。
《方圆律政》:律师执业与法学实践息息相关,属于实务界的范畴。从理论上探讨律师学有什么价值呢?
朱永平:“理论来源于实践,实践又提升了理论”的法则在目前的律师界尤其适用。只有将律师执业的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才能真正推动律师业的发展和进步。律师学作为一门职业性和应用性较强的学科,已经成为我国法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分支。
毋庸置疑,律师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活等各领域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从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到积极传播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律师行业已成为一股制约和平衡国家权力和司法权力的重要力量。
目前我国律师制度还处于法治转型期,其存在的一些问题让法律人感到担忧。我们认为,律师行业发展的当务之急,就是要通过研究律师学,促使律师发挥最大潜力,创造最大价值,弥补现行律师制度的缺陷。尤其是当中国的法治建设正在向纵深发展之时,为了适应新形势,让律师在实务中融合学术研究,以学术研究反思律师制度的不足,用理论的力量推动现实问题的解决,已是迫在眉睫。
http://s4/middle/5055f0b8gb60ec9c51183&690
《方圆律政》:目前律师学的研究现状如何?律师学研究会的成立背景是怎样的?
朱永平:伴随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律师行业也迈向了一个全新时代,这也为律师行业勾勒出了一幅美好的职业前景图。可以说,律师遇到了最好的发展契机。但是,律师行业的发展也遇到了阻碍和挑战,所以律师要研究律师学,通过理论精华指导实务操作。
截至目前,全国只有包括我们在内的两个省法学会已设立律师学研究会,就全国范围来说,对律师学研究的重视程度仍不尽如人意。不仅研究起步较晚,而且力度较弱,范围较窄,成果也较少。最重要的是,我们目前没有针对性的律师学研究团体,也没有系统设立相应的研究课题和研究项目,开展研究活动。
以广东为例,律师学研究几乎处于空白状态。因此,律师学研究会的成立,对于完善律师制度、推动广东律师学的理论研究、促进广东律师行业的健康和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希望通过律师学研究会搭建一个良性互动平台,积极组织开展各种研讨和业务交流会议,给律师创造更深更广的空间,让其尽情展示自己的智慧与才能。
为了弥补广东在律师学研究领域的不足,我们经过多年的实地调研,向广东省政法委和广东省司法厅提交了《关于设立广东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的申请报告》,并且获得了通过。律师学研究会隶属于广东省法学会,以律师为会员,是律师开展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的专业研究机构和学术团体。它的成立对广东律师行业来说,是个里程碑式的事件。
《方圆律政》:律师学研究会的理念和具体研究范围是什么?
朱永平:律师学研究会以履行社会责任为己任,帮助社会公众树立公平正义价值观,努力传播律师应具有的法律价值观,这就是我们倡导的理念。
律师学研究会也将对一些一直被忽视的新兴选题进行研究,诸如,律师文化、律师心理、律师公益、律师慈善、律师政治、律师犯罪、律师救济、律师保险和律师税费等。
除了这些新兴且边缘化的研究科目,传统律师学研究内容依然是律师学研究会的主要研究对象。事实上,律师学研究会起步阶段就是以研究传统律师学内容为主,诸如律师制度的产生、律师的权利义务、律师制度的法律规范等。
具体来说,我们主要是从点、线、面三个大方向来研究。“研究点”,就是针对律师或者律师群体而言。研究律师业务操作的步骤、方法、程序、技巧及律师开展各项业务所应当注意的问题。包括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仲裁案件、涉外案件、法律顾问、咨询和代书等事务。就会见客户、回复客户咨询、与客户对手谈判等方面研究律师的事实分析能力。通过对具体个案的研究,来分析律师的应变能力。
我们通过对实践中律师调查取证权、查阅案卷材料的权利、出席法庭参与诉讼、拒绝辩护和代理的权利等调研,确保律师的合法权利受到保护。此外,对律师执业过程中是否遵守相关法律规范,是否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也要进行监督和考察。
同时,根据现实中出现的律师纠纷问题,我们建立起律师信托账户管理机制,并且对律师收费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规范化管理(比如北京就律师收费出台了一个办法,对律师代理不同业务案件的收费进行了指导)。
《方圆律政》:律师学研究会除了研究针对律师群体的项目外,是否还会对律所的管理等问题进行探索?
朱永平:对律所管理和律所文化的探讨就是“研究线”。目前律师从事各种法律服务,还必须依托于律所。所以,律师学研究会在总结律师处理执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的同时,也会对律所的管理机制进行比较分析。从横向来说,大规模律所和小规模律所的管理模式存在诸多差异,各有所长。此外,国外律所与国内律所的管理理念和模式也有不同。律师学研究会致力于将各类型律所的优秀管理经验汇集起来,予以总结和发扬。
不论处于哪个时期和发展阶段,律所管理制度都应顺应环境和形势的变化,不断完善管理机制,这就是从纵向分析和研究的思路。
律师学研究会的思路就是从点,到线,最后到面。其实,只要律师的执业问题和律所管理问题研究透彻,对于律协工作的探讨就只是锦上添花而已。其具体研究范围包含律协职能的完善、律师现状与出路研究、律师工作的改革方向和整个律师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方圆律政》:截至目前,律师学研究会启动了哪些项目的研究,会不会委托高校或社团进行专项课题研究?
朱永平:律师学研究会成立不久,便举行了第一次学术年会。年会就律师学前沿研究题目作了探讨,比如,律师职业与政治关系的研究;律师参与信访的研究;律师职业豁免权的研究;律师利益冲突的规定和缺陷研究;律师行业“潜规则”以及“隐性成本”研究,法律共同体的分裂与整合研究等。今后将会委托高等院校进行专题调查研究,还会进一步设立国际律师研究论坛,以全新的视野多角度研究律师学。
另外,结合时政的变化,针对社会热点法律问题,我们这次年会及时将“怠于救助行为入法调整的法律研究”纳入研讨范围,会上律师们对怠于救助行为入法的法理分析、法律适用、罪刑评价、法律风险评估、处罚方式,以及是否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方面,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和探讨。
律师学研究会将针对社会热点新闻定期举办研讨会,形成决议或建议,递交有关部门。此举不仅可以不断提升律师的服务水平和业务层次,还可以增强律师对法治社会的促进作用。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