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赴浙“抗诉”老人翻车疑案—《羊城晚报》2011年11月28日头版
(2011-11-29 09: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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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一青年与两位老人发生交通事故纠纷后被指肇事,法院判赔数万元
律师团赴浙“抗诉”老人翻车疑案
羊城晚报讯报道:浙江金华市20岁的小伙子吴俊东与两位骑电动车摔倒的老人的“偶遇”惹出“大麻烦”———两位老人认定吴所驾三轮摩托刮蹭电动车导致他们摔倒受伤,并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金华市鹜城区法院一审判决吴俊东赔偿两位老人数万元,金华中院二审维持原判。发生在去年11月23日的这起案件令吴俊东颇感无奈,随即向中国好人网求助。28日上午,由该网组织的广东公益律师团前往金华,为吴俊东向金华检察院申请抗诉,然后向浙江省高院寄出再审申请书。
据谈方介绍,经过初步分析,该案属于中国好人网搀扶老人风险基金的帮助对象,并先后咨询了中国好人网的8位公益律师,最终组成了一支吴俊东案公益律师团义务代理本案。担任团长的是著名律师朱永平,副团长是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曹柳生和广东省人大立法顾问、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曾二秀。
朱永平认为,不能因为两位老人受伤后吴俊东垫付了1000元医疗费,就认定吴俊东是加害人。法院判决错用高度盖然性规则,违反民事证据规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