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常熟之辩——常识之辩,常熟之辩,非常规之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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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案庭审十天,我坚持了七天,最后我实在感到在这个法庭上继续坚持下去,去为那些常识而辩护,实在是一种职业的耻辱。在常熟,真的还需要辩护吗?我觉得首先需要解决的是常识和良心的问题。常识又包括法律常识和社会常识,而在常熟的司法体系中,这两种常识都那么稀缺。良心,似乎又在法庭之外随处可见。
很久以前,湖南向我发来求救,我勉强答应,因为我不觉得这样的案子还需要我来辩护,很久以后,一群来自全国各地的援助律师先后介入,我还是觉得需要等一等,我不相信这个案子还会有审判。但是我也在这个案子的考量中失去了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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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他们还要审判。
开庭前一天我推掉所有的事物来到常熟,迎战这场终于到来的无奈之辩。原本我以为即便开庭大不了一天就可以开完,但是我没有想到,他们为了做成“铁案”把原本一小本案卷变成了几十本,还附带了上百G的光盘。这样的准备对于这样的案件,其实昭示的就是一种毫无法律常识的判断。
我让同行将委托手续和公函带到法院,不久同行电话回来说法官要见我,我还以为他们会重视一个律师的意见。到了法院,我看到一场无异于审判的阵势已经拉开,他们要给我做笔录,执业十几年来大大小小的案件不知经历过多少,法官要给律师做笔录,而且还是在没有介入案件之前,这还是第一次。他们甚至把笔录的头都写好了。我告诉他们,不要费力了,我不会给你做笔录的,做了也不会给你签字,有什么话你就直说吧。他们还不说。于是我就直截了当问:你们是不是看我今天才来,怕我提出要给三天准备辩护的时间这个问题啊,如果是,就不要麻烦了。我的当事人有两名律师,那名律师很早就介入了,我不会提这个问题。
说这话后那位女法官,就是该案的审判长就脸色一黑说道,你不做笔录我就不接受你的手续。这一刻我恼了:你说什么,你是干什么的,你有什么权利不接我的手续。当事人在法院审理期间任何时候都有权委托辩护人,还没开庭你凭什么不接我的手续。后来在几位律师的劝说下我还是在他们做的笔录上签了字,以给他们一个台阶,我怕他们交不了差。
接下来的庭审我在七天之中见识了这个法院的种种常识之错:
他们不知道被告人申请法官的回避的申请需要院长决定
他们不知道被告人对于驳回申请还有一次申请复议的权利
他们不知道问被告人申请公诉人回避需要首先问明申请何人回避和回避的理由
他们不知道对于申请公诉人回避需要由检察长决定
终于他们完全忽视了被告人对于申请公诉人回避这个环节,不仅没有交由检察长决定,甚至连当庭驳回的程序都没有,他们真的彻底忘了
但是我没有忘记,我提示了他们
他们还是格杀了被告人的这个权利,而这恰恰是一个宪法权利
庭审开始后他们似乎不知道有个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
当我们反对和抗议了后他们才休庭发现自己错了,于是开始了非法证据排除的审查程序
遗憾的是他们把辩护人提供的非法证据的线索当成了需要当庭质证的证据,并交由公诉人决定是否播放录像,同时由公诉人决定播放的内容,他们完全搞不明白辩护人提供的线索不是控辩双方质证的证据,仅仅是法官审查的线索而已,甚至当辩护人说我不提供你要看的全部录像时,审判长又晕了,还要公诉人定夺。那一刻,他终于把审判权交给了公诉人。而自己变成任由摆布的对象,看到这些我又深感同情
还不能用遗憾来形容的事情终于发生了,控辩审看了三天录像,审判长把证人的隐私全部泄露了。公开审理的案件他们尽管不全部公开但是还是他们有选择的公开了。我们需要公开审理的时候他们限制旁听,我们认为需要部分播放的时候,他们强行播放涉及证人隐私的内容而不知道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当我们提及此事的时候,他们又慌张了,开始把责任推给律师
但是这一切还都可以用遗憾或者很遗憾来形容,只有当你在现场看了整整三天的录像后,听到到审判长说对“此证据不属于非法证据不予排除”那一刻,你会疯掉。因为没有人要求他是否排除这个“线索”,辩护人提供这个线索要他排除的是另外的37份“证据”。那一刻我想公诉人也会疯掉,因为公诉人反复声称这份录像“不作为证据提交”,而审判长作出的决定是“不予以排除”。他们双方的尴尬可想而知
再一次我强烈提示,审判长你错了,我们给你提供的是违法证据的线索,你怎么把他当成了是否需要排除的证据了,他还不予理睬,再次强烈提示,终于他听明白了,休庭
然而休庭后的结果更是令人啼笑皆非,休庭后合议庭作出的结论是在还没有看录像(线索)时,非法证据已经全部排除了,这个真得很雷人啊
只能说,常熟这个法庭,对于最高院早在2010年7月1日就开始实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完全陌生
接下来证人出庭作证,完全失控,合议庭根本不知道什么时候需要证人出庭作证,一大帮证人天天等在法庭外候证
第一个证人作证,控辩双方问话完毕后本应让证人退庭,但是审判长居然让证人继续在证人席位上旁听,辩护人提示审判长证人该走了,证人不能旁听,审判长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反复问公诉人,公诉人反复说清审判长决定,一时间,他们都无所适从
接下里的庭审证人(砍刀队)出庭作证,这哪里是作证,完全是在展示黑恶势力的嚣张,其气焰堪比在他们自己的地盘,有的对所有发问,一律使用外交辞令“无可奉告”;有的当庭吼叫“我要杀人,我要杀所有的人”;有的狂言“我带刀上楼看看是不是有耍猴的”;更有的猖狂到威胁整个法庭。面对这种所有人永远不会再有机会在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庭上或者影视作品中再次看到的场景,审判长却一反对辩护律师的威猛和严词,一言不发,默默地看着这群“砍刀帮”在法庭上的闹剧。即便这样,这个法庭还安排一个连名字都不敢用的假记者专门描写丑化辩护律师形象的文章,极力掩盖砍刀队的种种恶行
公诉人每当出现砍刀队新的犯罪线索和犯罪工具藏匿地点时就立即打断,与审判长一唱一和企图掩饰黑恶势力的犯罪,终于在辩护律师的强烈反对下休庭向领导汇报
然而新一轮的开庭之后,审判长每每遇到涉及该案背后黑幕就严厉打断辩护人发言,和公诉人一起共同筑起一道为黑恶势力辩护的铜墙铁壁
无耻还不仅如此,紧接着湖南、江苏、上海的律师同时接到司法厅局的电话。告状了!
然而这一次他们错误地估计了形势,每一个司法局都告诉参与辩护的律师们,坚持依法辩护,我们支持你。常熟,他们还沉浸在若干年前的司法乱象之中,并且自以为别人也与他一样。在常熟,也许政治消息并不像经济消息那样灵通
再说公诉人为黑恶势力当庭辩护,直奔主题,在砍刀队自己还没有辩护时,急不择路地忙于为砍刀队辩护,让旁观者都到了“是可忍孰不可忍”的地步。他们为砍刀队的“杀人”辩护,为砍刀队的“无证驾驶撞人碾过去逃匿”辩护,为砍刀队24人居然还被打走鸣不平,他们支持暴力专业替人讨债,他们认为赌债需要维护
诸如此类,凡此种种,不足而论,大量故事,也懒得细说
......
最后我只想说,常熟打工仔自卫案第一季的一审,那份已经被撤销的判决书,快一年了,他们还没有发给被告人的近亲属。也许他们还不知道将判决书送达给被告人的近亲属是他们“应当”做的。规定就在那里,182条。需要解释吗?也许不解释他们还真找不到。当然这个判决已经无效了,但是正因为如此,也还应该让人们,让那些孩子的父母看看你们是怎么判的,你们判决的理由是什么,看看你们为什么错了。其实,不发判决书的本身就错了,但你一直不知道!
一些重大的案件,一些复杂的案件,一些棘手的案件,一些狡猾的男人躲开了
于是,一些女人们在鲜花和褒奖的诱惑下冲杀而出
从北海到贵阳,从贵阳到常熟无不是这种安排
其实早在山城重庆,从那些光鲜的“十佳公诉人”,从那个什么“宁”,到那个什么“萍”都是如此。有人说,我曾在某个法庭上将全国十佳公诉人说哭了,我并没有在意。的确,他们有带着红花的时刻,也有握着领导大手时的激动,但是社会早已证实那不过是一朵朵白日的“昙花”。
法庭上、公诉席上的女人们,庭下,你也许会有温情的柔肠,所以,庭上不是你们玩耍的战场
如果真有大爱,如果真有大智,如果心存良知,如果胸怀大志,到那时再来,也不为迟
正义也许迟到,但不会缺席
在面临朴素的正义观,在需要解释普通常识的常熟,我的辩护应该只有十个字:
“龙云中无罪,请立即释放”
很久我都不想写博客了,这一次,良心的底线触及了我,有感而发在这个深夜或者凌晨。我们没有收一分钱,我们至今还自己贴着路费地被人辱骂,我们不为名气,名气已经让我在选择逃避了。但是每一次我都控制不住内心的那一份冲动,名为正义,实为常识。这六个湖南的孩子与我毫无关联,但是这个案子触动了我们内心深处的神经。正应了那句话: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与我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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