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名史上最牛宝宝每月领廉租房补贴
(2009-09-04 19: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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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者身份证号申请人北京市建委杂谈 |
分类: 解放论坛 |
25名“史上最牛宝宝”:每月都在领取廉租房补贴
我说过,我是个挺八卦的人。八卦的意思就是喜欢刨根问底,而且问的往往不是被问者喜欢回答的问题。这有点像娱记,看见球星和美女上了大奔就兴奋得像打了鸡血,全然不顾车震频率过快可能伤人。说得冠冕堂皇一点,我很愿意当公众利益的狗仔队。
前两天,北京经适房申请公示中“18个1”的最牛身份证号出现后,在媒体的爆炒下,北京市建委终于出面回应,说此人是刑满释放人员,没有身份证;接着,无聊的我发现廉租房申请者里20个人的身份证号全是“0”,经网友和媒体的转载又成热点,北京市建委又终于回应,说这20个人是如何如何,总之是符合申请条件的。这样的公示真叫人有些无奈,如果我奶奶地下有知,一定会气愤地说:拉屎还一节一节的,就不能一口气拉完?!然后还会用手指敲敲建委的脑袋:快点!
可惜我奶奶已去世多年,所以建委一点都不着急,还在憋着。比如我已说过,身份证是0的并不止这20人,就我所搜到的,在限价房备案结果公示中,就有武某某,身份证号显示为035903000000000000。我相信对此建委一定有合理的解释,可是拜托,能一口气拉完吗?要知道,这是保障性住房的公示,公示的价值在于让公众更多的判断申请者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果连申请者的身份信息都是糊涂账,他(她)的住房信息我们又如何判断呢?
索性,我也一口气拉完吧。根据网友跟帖提供的线索,这两天我又在北京经适房和廉租房的备案结果公示中搜出了一些令人起疑的信息(http://www.bjjs.gov.cn/publish/portal0/tab922/)。我发现很多申请人根本就是未成年人,最小的刚刚一岁半。而根据《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无论是经济适用住房还是廉租房申请人,都“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岁,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须年满30周岁”。可能有人会说,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也许有的孩子家长有特殊隐私需要保护呢?可是我们已经知道,住房保障部门早就人性化地发明了一套保护隐私的办法,比如身份证号用18个0或18个1代替,为什么这些孩子的家长或监护人没有被保护呢?
在我不完全的搜索中,经济适用房申请人中有1人出生于1997年,今年刚满12岁;廉租房申请人中宝宝队伍比较庞大,而且申请的都是房租补贴,没有申请实物配租的:其中1人出生于08年,1人出生于06年,3人出生于05年,6人出生于04年,6人出生于03年,3人出生于02年,4人出生于01年,1人出生于00年。算了,就这些吧,上个世纪的我实在是懒得搜了。还是那句话,“世上无难事,只怕有闲人”,如果你闲着,就去搜着玩吧。
但是对于相关部门来说,这显然不是一个好玩的游戏。即便有人性化的安排,也不该公然突破明文的规定,退两万步说,即便要突破规定,也要配以非常详细的说明,而且这种突破必须有其他申请者的完全知情并同意。惟其如此,公示才是有意义的。如果你在公示里隐瞒了基本信息,我完全有理由怀疑你,首先怀疑你的诚意,其次怀疑其中有猫腻。
这个事儿看上去这好像和我无关,而且申请者都是中低收入者,说来也不该如此苛刻。但是谁让我是狗仔队呢,连我这个利益无关者都在公示中找出这么多疑问,说明信息的屏蔽乱到了何种程度。如果基本的身份信息都遍地疑问,那些不太能一眼看出毛病的住房面积和收入水平甚至是否真有其人还说得清楚吗?只要疑问尚存,对同样是中低收入者的其它申请者就可能造成不公。事实上,哪怕有起码的诚意,做到信息的充分公开都不难,在公示的特殊栏里完全可以把需要解释的情况一口气做个统一说明。
好了,我拉完了,该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