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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塌楼中汲取的几条教训

(2009-07-02 22:41:13)
标签:

房产

房地产市场

虚假销售

市场形态

闵行

杂谈

分类: 放言轩原创

上海闵行的塌楼事件,在网上引起了不小的反响。整整一幢大楼,跟横切豆腐一样,轰然倒塌,也算建筑史上一道少见的奇观,怎能不引起种种好奇、猜测和臆想。这些天来,围绕这一事件新闻越来越多。尤以公务员与开发商同名的一条,最令人关注。


人们对这一事件的关注是有道理的。愈益多的市民入住新房,本来是件大好事,然而,毕竟是安全第一呵。我们可以换个角度想想,假使这幢楼的坍塌,是发生在小区业主入住之后,那恐怕就不是事件,而是活生生的人间悲剧 了。塌楼事件折射出当前房地产开发中的诸多问题,希望能够引起有关部门的警醒,吸取教训,别让类似的事件重演,为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上好安全锁。


第一,谁来监督开发商?房地产市场,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已经过渡到一个竞争较充分的市场形态。大大小小、林林总总的开发商,遍地开花。对于促进商品房的供给,无疑具有积极意义。但充分竞争型市场也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就是容易出现竞争的无序,以及由此带来的混乱不堪。开发商缺乏监管,放任自为,甚至为所欲为,是当前房地产业存在的普遍问题。为什么有些新闻专注公务员与开发商同名的现象,就是担心某些政府人员在市场监督方面不仅没有到位,反而还出现二者穿一条裤子的现象,所以开发商资质过期没人管,批地拿地没人管,虚假销售也是没人管,在这样的状态下,开发商胆子越来越大,不出事才怪?


第二,谁来监管工程质量?在工程质量的监管上,现在普遍的情况是,政府监管与第三方监管并存。我们都知道,事实上许多监管流于形式,或业内的潜规则。我还曾经听说过这样的情况,有的开发商把最好的材料,挑最好的工人,只精心做一套验收房。这样的验收,当然能够顺利通过,而验收机构也睁只眼闭只眼,顺水推舟,一带而过。应对开发商的这种鬼伎俩,验收单位难道真的无所作为吗?


第三,怎样监管才有效力?许多人讲,我们现在不缺制度,不缺规章,但我们缺的是制度和规章的执行力。这话还是有道理的。程序上的完备,不等于正义的实现。关键还在于我们如何有效地执行程序。这在当前房地产市场显得特别重要。房子不同于其他的普通消费品,这对于房地产的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发挥监管的效力和威力,决定着我们的人民群众能不能住上安全房,放心房。


希望总结经验教训,能够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闵行这样的事情,让我们深信,房地产市场确实到了好好整顿一番的时候了。今天倒掉的是一幢楼,希望由此政府管理部门汲取教训、更加振奋有为,明天人民群众对房地产市场会更加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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