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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后,我们能安居乐业

(2009-03-26 12: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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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放言轩原创
    一份名为《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文件,开始在全国国土厅局系统“征求意见”。其中最受人关注的住宅70年大限到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原来表述明确的“无偿自动续期”。

    一石激起千层浪。网民抱怨声不绝于耳,“永久房奴论”、“出国买房论”、“国家与民争利论”层出不穷;另一边,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强调称,“专家把删除“无偿”解读为“有偿续期”,说法不准确的,更是不负责任的。

    一个长期以来一直悬而未决的问题的征求意见稿,有这样的反响是自然的,更何况意见稿本身并没有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所以,即便是专家也难免不能准确解读。其实,说实在话,“解读的准确性”我觉得并不是这么重要,关键的问题是如何把我们心中的顾虑消除,如何让我们有种心理踏实的感觉。

    首先看看,70年这个时间是怎么产生的呢?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宏新认为,基本上是估算一家祖孙三代的使用期限,因为时间太短怕购买者接受不了,时间太长又有私有化的风险,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了70年的使用权期限。

    70年后会怎样?有人说,70年后我人都不知道在哪里了,那是后代的事情了。是的,虽然与现在讨论此事的人没多大关系了,但如果就按“有偿续期”来理解,我们的子孙可世世代代都是房奴了!这样想想,现在那真不叫买房啊,实际就是租房啊!工薪阶层一辈子为挣一套房子而奔波,省吃简用,剥光父母的积蓄,好不容易还完贷款,却还要面临“有偿续期”的折磨,这是我们心里非常担心的一件事,也是我们心里强烈不满的一件事。还不如别买,想住哪的房子就去租哪的房子,岂不乐哉?按此逻辑推断下去,现在的局面应该是,没有房地产这个行业才对。然而现在的情况是这样吗?房地产市场依旧繁荣,房价更是高位盘旋,这么多人都向往有一套自己的房子,即便在未来政策不明朗的情况下,也是义无反顾的向前冲,倾其家产的买房子。可见,人们买房的心理是不会变的,真正需要探讨的应该是政策。怎样合理的把这一遗留问题解决才是最关键的。

    我以为,在此类利益权衡中,最需要树立全局观念、兼顾理念。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中提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里的“自动续期”,对于有偿、无偿未涉及。无偿自然不用多话,老百姓是相当的满意,不过国家可能会少了很大一部分收入,对我们的国家建设也将带来影响。作为一个爱国的公民,我们理所应当也为国家发展考虑一下,毕竟国富民强是相辅相成的,所以,我认为适当有偿应该是个可以考虑的选择,根据不同情况(地区、地段、房价、经济水平等)设定不同的“收费标准”,只要不让住房再一次成为我们的沉重负担,我们的生活水平能持续节节高升,象征性的有偿,我们还是很乐意接受的。针对北京市场流传出1300元/平方米价格续期的小道消息,我想之所以引起恐慌,实在是让我们承受不起了,更把我们吓住了。

   有人说,一些发达国家土地都是私有的,买下来就可以永久享受所有权,没有什么期限可言。但其实他们搞错了,人家的房子也是要交地税的,美国的房子是按其价值的1%~2%计算的,而且房子的价值还是浮动的。所以说,人家也是一样一样的。如果现在有人提出这种模式,那肯定有更多的人出来反对,因为这样算下来,70年间交的税可能够买好几套房了。我想可以变通一下,采取70年后按房屋价值比例再征税的方式,至于税收百分比,这个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再定,这样对花钱买了70年房屋使用权的人来说也是公平的,对后代来说,也能相对减轻点压力。

   总之,70年后的事情现在做决定肯定是为时尚早,其中的变数还很多,计划赶不上变化嘛,有回旋余地的决策可能是现在处理这个问题的最佳方案。不过不管怎么回旋,以百姓利益为中心的宗旨是不能变的,相信我们的国家能让我们的子孙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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